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的建議
【提案者】民進無錫市委
【提案內容】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主要分家庭式作坊、現制現售式作坊、小餐飲店、食品攤販等四類。這些小作坊規模小、數量多、分布廣,從業人員大都文化水平較低,年齡層分布廣泛,食品質量安全和法律意識淡薄,衛生狀況不達標,法律法規不健全。這些小作坊無論是哪一種生產方式,其生產設施設備是否無毒無害,生產區域衛生是否合格,食品添加劑使用是否得當等等,都是影響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提案建議】一是加快推進基層監管機構改革。全面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在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執法裝備等方面向基層傾斜,健全監管機構,充實執法力量,打造專業化隊伍。同時,要明確和制定監管部門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規范和管理制度,加快解決“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等實際問題,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二是積極探索建立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新模式。堅持“規范發展為前提,分類管理為基礎,轉化提升為重點,風險控制為關鍵,安全便民為目的”的工作思路,以基層政府為單位,一方面扶持引領有一定規模和基礎的小作坊壯大,力爭向“企業式”轉型,另一方面切實加大投入,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園區提供場地、財力、物力和政策、業務等方面的支持,規范實施食品小作坊市場準入制度,禁止無合法來源的問題食品流入市場。
三是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機制。以農貿市場、城市綜合體、大型食品集散市場等為重點區域,遵循“誰開辦、誰負責”原則,實行自治;城區主干道路及鄉鎮主要區域兩旁商鋪、店面,由職能部門把關管控,實施“定點管理”;農村地區、偏遠地區以村(社區)劃為單元格,由職能部門委派或培訓專人負責,垂直管理。同時,積極構建食品安全網絡統一監管平臺,整合資源、綜合執法,真正做到任務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監管全覆蓋、無盲區。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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