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七年,堵不如疏?
為減少塑料(9560, 5.00, 0.05%)袋對環境的污染,我國從2008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限塑令”,明文規定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
7年后的今天,記者在走訪中仍發現,在菜攤和水果攤、集貿市場、小吃攤等場所,不合格塑料袋依然隨處可見。是什么原因讓“限塑令”的執行力打了折扣?塑料袋污染表現在哪里?怎樣制止白色污染的抬頭趨勢?
不合格塑料袋再次抬頭
在北京市西城區四平園菜市場,記者發現每個攤位上都掛著塑料袋。一有人光顧,攤主便利索地扯下塑料袋遞給顧客,大部分市民從市場買完東西手里都拎著五六個超薄塑料袋。當記者詢問環保袋的使用情況時,店主說:“一般超薄塑料袋5分錢左右買回來,一天用200個,成本在10塊錢,環保塑料袋售價從6分到2毛錢不等,即使用最小號的,一天成本就近30塊錢?,F在很多人都是空著手來買菜,不給塑料袋根本無法拿菜。”
采訪過程中,記者遇到了來市場兜售超薄塑料袋的商販。一捆捆顏色各異、大小不一的超薄塑料袋上沒有材質、規格和生產廠家等標識,材質很軟,散發著一股刺鼻的氣味,這些塑料袋售價4分錢一個,不少攤主都買了幾捆。
正在買菜的劉女士說:“菜類有水、肉類有油,買豆腐、雜糧需要在不同的店面,需要不止一個袋子,平時買菜不會一直自帶購物袋,一般就用商販提供的塑料袋。”
在蠟燭巷的小吃攤,記者看到不少攤主抓起肉串放在套著塑料袋的盤里。攤主表示,大多數顧客對盤子的清潔度不放心,更愿意使用套上一次性塑料袋的盤子,一天要用近100個塑料袋。記者還發現也有不少消費者將沒有吃完的飯菜打包后,用塑料袋裝起來,不少廢棄的塑料袋橫七豎八地躺在垃圾堆上。
不少大型超市相對規范,能夠根據“限塑令”要求向市民提供可降解塑料袋,一般每個塑料袋價格為2毛到1塊錢。在沃爾瑪超市宣武門店,當記者提出要買環保布袋時,收銀員從鎖著的柜子里取出兩個綠色的布袋,價格分別為4.5元和5.5元,據收銀員介紹,買環保布袋的人寥寥無幾。
“白色污染”后果嚴重
中國海洋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鄒立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時對塑料袋的污染危害作了詳細解讀。
“生產泡沫塑料過程中使用氯氟碳化合物和氟利昂,導致紫外線過量照射,使溫室效應加劇,破壞大氣生態平衡。廢舊塑料包裝物混在土壤中,影響農作物吸收養分和水分,將導致農作物減產;拋棄在陸地或水體中的廢舊塑料包裝物,被動物誤食會導致死亡;廢棄塑料包裝物上的殘留物如快餐盒的食物殘渣等都會給蚊蠅和細菌提供生存和繁殖的溫床,尤其是夏季,一些常見微生物如芽孢桿菌屬、無色桿菌屬等都可以在城市散落的塑料包裝物上快速繁殖生長,危害公眾的身體健康。在多風季節,隨風飛舞的塑料袋不僅有礙觀瞻,纏繞到架空供電線上的塑料袋還能造成短路事故,引發火災。”鄒立如是說。
對于經常在飯店打包的消費者,鄒立也給提了個醒,她說:“打包的塑料袋大多屬于聚氯乙烯塑料袋,此種塑料袋含有大量穩定劑、增塑劑,遇熱或接觸到油脂性食品時會迅速滲出并遷移到食品中,長期使用有致癌危險。”
鄒立不贊成用燃燒方式處理廢舊塑料袋。“塑料制品大都含有聚氯乙烯和丙烯氰等有害物質,燃燒時會產生氯化氫,是導致酸雨的重要原因之一。”鄒立說。
“限塑”是個系統工程
記者查閱了“限塑令”全文后發現,“限塑令”只是規定了相關部委局的職責,未明確政策的整體實施由哪個政府部門負責;只對塑料袋標準、收費提出了要求,未設定塑料購物袋的限制目標以及相關的實施計劃,難以進行有效評估。
從2015年元旦開始,吉林省“禁塑令”正式生效。在全省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吉林成為全國首個從限塑向禁塑全面升級的省份。對于禁塑令的效果,吉林大學后勤部教師李嵬松說:“在長春市的不少農貿市場,塑料袋都不見了蹤影,但是在小吃攤等地方依然能看到各種顏色的塑料袋。”
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丁丁認為,違法成本低使得不合格塑料袋成為環境污染的“頑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不合格塑料袋一車貨值才幾百元,即使執法人員及時將其查獲,沒收違法所得加上罰款不過1000余元,震懾作用有限。應當嘗試征收塑料袋稅,體現賞罰分明的原則,不僅懲罰不合格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對生產合格塑料袋的廠商應當給予稅收優惠,公開表彰,這樣可以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讓生產者、經營者自覺守法。”丁丁說?! ?塑料加工利用協會秘書長馬占峰認為,清潔的廢舊塑料包裝物可以重復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煉油、制漆、作建筑材料。本著“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通用原則,在塑料包裝制品的生產過程中應當加入淀粉、改性淀粉或其他纖維素、光敏劑、生物降解劑等添加劑,使塑料包裝物的穩定性下降,這樣塑料袋容易在自然環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區已有19家研制或生產可降解塑料袋的單位,應當綜合運用財稅政策等經濟杠桿,扶持可降解的環保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幫助他們降低成本,鼓勵企業研制出可靠耐用、價格讓消費者承受得起的替代品;在塑料袋生產集中的地方設置專門的再生顆粒加工廠,將廢料通過粉碎機粉碎后再通過擠出機熔體塑化,經過多孔模頭形成再生顆粒,避免廢棄塑料袋泛濫成災。”鄒立說。
中國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秘書長劉國正表示,治理不合格塑料袋“堵不如疏”。他建議大型超市對不使用塑料袋的顧客可以返還現金等鼓勵措施;在城市社區和農村居委會設置專門的塑料袋回收點。“讓不合格塑料袋逐漸退出歷史舞臺是個系統工程,需要政府帶頭、高校教育、司法監督、社區宣傳形成合力。”劉國正說。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5-06-11)“限塑令”不靈了,“禁塑令”靠什么行?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