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修訂食品和飲料包裝要求
近日,歐盟修訂食品和飲料標簽規定,在原規定上提高要求,規定所有食品和飲料包裝必須清楚標識脂肪、糖、鹽、碳水化合物及卡路里含量。除營養成分標識要求外,新規定還包括:1、標識概念清晰,譬如禁止將“人造奶酪”簡稱為“奶酪”;2、強調標識過敏源信息;3、對特殊人群的警示,如能量飲料等含咖啡因食品需貼上對孕婦和兒童的警示;4、所有新鮮肉制品必須標上產地標簽。
盡管新規將于2014年起強制執行,但是相關食品企業不可掉以輕心,各國食品包裝規定頻頻出臺,食品企業在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的同時,必須做好食品標簽要求的功課,才能保證食品的順利出口。
據統計,截至9月,今年寧波地區出口至歐盟的食品共計1170批次,金額達6175.5萬美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4.9%,呈良好的上升趨勢。為穩定產品出口,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切忌持僥幸心理,圖一時的成本節約導致出口時因包裝不符合等原因拒收退運,因小失大。同時,在標簽標識方面杜絕玩文字游戲,使用一些含糊的概念期待蒙混過關。此外,企業應認真研究各國的食品包裝條例,積極主動與客戶溝通,保證產品出口的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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