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包裝7月1日起采用新規
據了解,特殊膳食是食品生產廠家為了滿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求或疾病患者的營養需求,按照特殊配方而專門加工的食品。這類食品的適合人群、所富含的營養素或對某些成分的含量有特殊要求。過去,不少商家會利用這一點做出指向性宣傳,進而對消費者產生誤導。而即將實施的這項法規,則對標簽市場進行了進一步規范。
含有多倍DHA不能印上包裝了
即將實施的《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中明確規定,包裝不得再對0至6個月嬰兒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進行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而這也意味著,風靡嬰幼兒奶粉、食品界的“含有多倍DHA、“DHA親和配比”、“富含乳清蛋白”等廣告語將不能再出現在包裝上。
“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0-6個月嬰兒配方食品中必需成分的含量有明確規定,嬰兒配方食品必須符合標準規定的含量要求。由于0-6月齡嬰兒需要全面、平衡的營養,不應對其必需成分進行聲稱。”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特殊膳食使用標簽
在即將實施的新規中明確要求,作為特殊膳食的食品標簽上需要對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用量進行清楚標注,“以指導消費者合理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特殊醫學用途的配方食品,包括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的食用方法需要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根據消費者個體情況或醫學狀況的不同階段進行調整。而此類產品的食用方法則需標示為“每日或每餐食用量參照醫生或者臨床營養師指導”字樣,消費者購買到標有此類標簽的特殊膳食時,先向醫生咨詢具體食用方法則更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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