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加強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管
為加強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管,福建省明溪縣政府出臺《明溪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設定備案范圍、條件,使用“備案+管理”模式,規范備案管理程序,明確職責分工,對省、市允許發證目錄范圍外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實施登記備案管理。
利用“農場+作坊”模式, 幫助該縣夏陽鄉夏陽村一肉鴨養殖場業主,在原有標準化養殖場的基礎上,建起一家布局合理、管理規范的臘鴨加工小作坊。另外,該局還采取“示范+帶動”模式,召開現場推進會,組織達不到取證要求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業主,到示范點開展經驗交流和觀摩學習活動,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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