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開展“護苗行動”全面保障全市師生飲食安全
為切實保障龍泉市廣大師生飲食健康安全,有效防范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嚴防、嚴管、嚴控學校食品安全風險。自8月28日期,市場監管局細化監管措施,周密部署,對全市33家中小學食堂、52家大中小型幼兒園食堂及108家校園周邊餐飲單位進行了地毯式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全力排查各環節風險隱患,開展“護苗行動”全面保障全市師生飲食安全。
一、強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秋季食品安全,將“護苗”專項行動與龍泉市迎接省文明城市復評、平安建設工作全面結合。迅速轉發《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2018年度重要節假日及學校餐飲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的通知》(麗市監〔2018〕14號)文件,由分管局長組織召開會議部署工作,以8個市場監管所為單位,聯合科室共同檢查、指導。各市場監管所下設多個檢查小組,每個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的檢查任務落實到具體執法人員,確保整治到位。
二、全面清查,強化日常監管。重點核查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核查校園內部食堂經營主體資格、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公示信息情況,嚴把主體準入關。二是核查臺賬登記情況,食品原料采購做到規范食品原料證件和有效購貨憑證,各項食品安全檢查必落實、重執行、有記錄。三是核查食品留樣情況,要求做到每餐每種食品留樣不少于100克,在2℃—8℃的冷藏設備保存48小時以上方可處理。四是核查操作加工情況,要求操作加工環境必須保持整潔干凈,具有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和存放餐廚廢棄物的措施,嚴格按照核定的經營范圍和方式加工供應食品,確保餐飲具清洗消毒及保潔設施正常使用等。檢查中發現部分食堂仍存在食品留樣不規范、餐飲具消毒不到位、原料采購臺賬登記不全等問題。目前,均已下達整改清單,要求各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做到全面“清零”。
三、積極引導,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學校積極落實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做到亮證經營,持證上崗。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執法人員根據現場檢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對從業人員進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知識的培訓。同時和各學校負責人簽訂《監督意見書》,要求學校、幼兒園及幼兒班積極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開展自查整改,通過許可管理、安全體系、人員管理、場所設備等事項方面進行自評打分,做好自查自評報告表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狀況主動報告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上交至轄區所,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保存相關記錄,消除風險隱患,嚴防食物安全事故發生。
四、嚴格規范,建立長效機制。一是注重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體制機制,要求轄區內各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加強組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實行校長(園長)為第一責任人,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不斷完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二是建立部門聯合檢查機制,通過與市教育局、綜合執法局聯合檢查,結合春秋季開學和中高考等重要時段專項檢查與日常不定期抽查相結合。(龍泉市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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