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最新抽檢11類293批次樣品,其中不合格樣品5批次
近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對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豆制品、蜂產品、冷凍飲品、薯類及膨化食品、飲料等11類293批次樣品進行抽檢,其中不合格樣品5批次。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磐石市永鑫萬客隆大型超市銷售的標稱來自老于干菜的干桔梗(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12g/kg,標準規定為≤0.2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添加劑中比較常用的食品添加劑之一,在水果干制品中使用二氧化硫起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它被稱為“食品中的化妝品”?!?a href="http://www.angelhorsefarm.com"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水果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為0.1g/kg,蔬菜干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為0.2g/kg,蔬菜制品腌漬食用菌中的最大使用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為不得檢出。水果制品和蔬菜制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為了過度追求食物的鮮艷色澤和延長存放時間大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未按國家的限量要求進行添加,是造成二氧化硫超標的主要原因。二氧化硫在進入人體之后會被氧化成為硫酸鹽,最終由尿道排出體外,微量的二氧化硫殘留物對人體而言是安全無害的,但是如果過量的二氧化硫被人食用后會產生惡心、嘔吐等胃腸道癥狀或一定的臟器損害。
(二)琿春市大自然海產品攤床銷售的標稱來自沈陽大商的黃花菜(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4.03g/kg,標準規定為≤0.2g/kg。
(三)長春歐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農安歐亞商貿物流中心銷售的標稱來自新長盛副食食品有限公司的長盛提子干(水果干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83g/kg,標準規定為≤0.1g/kg。
(四)長春歐亞超市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凱旋路店銷售的俏味堂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3g/100g,標準規定為≤0.80g/100g。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炒貨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造成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導致堅果與籽類的脂肪氧化、生產用油變質,或者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產品酸敗變質?!?a href="http://www.angelhorsefarm.com"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過氧化值的限量值為0.80 g/100g,其他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過氧化值的限量值為0.50 g/100g。一般情況下,氧化變質的炒貨食品,消費者在食用過程中能明顯辨別出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隨著產品中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雖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食用不合格產品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
(五)松原市寧江區繁華生鮮超市文化康城店銷售的標稱磐石市取柴河鎮洪橋食用菌加工廠生產的金針菇(鹽水漬菜)(腌漬食用菌),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20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告知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并通報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長春、吉林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長春、吉林、松原、琿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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