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對19大類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57批次樣品進行監督抽檢
2018年12月6日,從淄博市食藥監局官網獲悉,近日淄川區人民政府發布《淄川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18年第26期(總第92期)》。通告稱,近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淄川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淄川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流通環節和餐飲環節的19大類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57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抽檢項目合格樣品56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
本次抽檢餐飲食品3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4批次;蜂產品1批次;糕點3批次;罐頭3批次;酒類5批次;糧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2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5批次;水產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速凍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調味品8批次;飲料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不合格情況如下:
淄博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機關生活服務部幼兒園食堂銷售的標稱淄博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機關生活服務部幼兒園食堂的勺子,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50cm²,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50cm²。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成檢驗有限公司。
本次抽檢依據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和整頓辦函〔2011〕1 號、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T 1535-2003《大豆油》、GB 7102.1-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過程中的衛生標準》、GB/T 1534-2003《花生油》、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271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釀造醬》、GB/T 18187-2000《釀造食醋》、GB 2719-2003《食醋衛生標準》、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酵乳》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及指標的要求。
本次抽檢項目包括鉛、總砷、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鈉、甜蜜素、酸價、過氧化值、大腸菌群、水分、脫氫乙酸、亞硝酸鹽、商業無菌、鉻、氯霉素、蛋白質、酸度、總汞、三聚氰胺、酸值、苯并[a]芘、黃曲霉毒素B1、丁基羥基茴香醚、二丁基羥基甲苯、特丁基對苯二酚、鋁的殘留量、胭脂紅、菌落總數、二氧化硫殘留量、安賽蜜、鎘、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二氧化鈦、滑石粉、溴酸鉀、過氧化苯甲酰、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三氯蔗糖、、蘇丹紅Ⅰ、蘇丹紅Ⅱ、蘇丹紅Ⅲ、蘇丹紅Ⅳ、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鹽酸克倫特羅、特布他林、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渾濁度、耗氧量、鎘、、余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鹽、銅綠假單胞菌、揮發性酚等。
附件:
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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