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博山多家食品經營單位被處罰 因食品標簽未如實標注
12月24日,山東淄博博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一批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淄博科瑞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新星超市、淄博云通商貿有限公司被依法處罰。
淄博科瑞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食品標簽未如實標注生產廠家及規范標注生產日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被博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308.5元并處罰款5000元。
淄博新星超市連鎖有限公司博山東域城店、淄博新星超市連鎖有限公司岜山分店銷售殘留物超標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被博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淄博云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食品添加劑超標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被博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