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完善長效治理機制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市人民政府關于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全面加強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全過程監管,解決食品藥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鞏固“市人大常委會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專題詢問結果為滿意”的工作成果,提升我市食品藥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確保全市人民節日期間的食品藥品安全,近日,市政府下發《關于開展元旦、春節期間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檢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圍內啟動為期2個月的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檢查整治工作。
2018年以來, 全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創新工作思路,樹立底線思維,強化屬地責任,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擔當和決心,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食品藥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夏季專項整治、網絡訂餐專項治理、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藥品醫療器械專項整治、保健食品非法宣傳專項整治等監管執法行動,通過一輪緊似一輪的集中行動,構建了食藥安全嚴管常態化格局,全年未發生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有力保障了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在去年10月份市人大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專題詢問中,市人大常委會投票表決結果為滿意;在包頭城調隊民意調查中心向社會公眾發放的2015份問卷調查中,全市老百姓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滿意度達到86.7%,我市食品藥品安全形勢始終保持穩中向好的態勢。
在2019年元旦、春節期間的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檢查整治工作中,全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和“四有兩責”標準,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我市關于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和部署,以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為根本目的,堅持依法監管、標本兼治、源頭管控,嚴格全過程監管,完善長效治理機制,開展全市食品藥品安全檢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類食品藥品安全隱患,大力宣傳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專項檢查整治工作將對全市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排查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督促企業整改落實。重點檢查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取得主體資格、經營資格,安全管理制度、產品質量控制等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將依法依規做出相應的行政處罰,該取締的堅決予以取締,該吊銷許可證的一律吊銷許可證,該停產停業的責令停產停業,該整改的責令限期改正,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食品生產領域。依據《食品安全法》《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檢查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企業資質、生產條件、原料管理、生產過程控制、成品管理等以及其他影響食品安全的情況。重點檢查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有有效合格證明文件及檢驗記錄;原輔料的貯存是否有專人管理,貯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保存生產投料記錄,生產記錄中的生產工藝和參數與企業申請許可時提供的工藝流程是否一致;是否建立和保存生產加工過程關鍵控制點的控制情況記錄。是否有與生產產品相適應的食品安全標準文本,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進行檢驗;食品添加劑是否專門貯存,明顯標示,專人管理;是否有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情況;是否建立和保存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檢驗記錄是否真實、完整;是否有標注虛假生產日期或批號等情況。重點查處在食品生產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銷售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
食品流通領域。依據《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全面檢查農貿市場、超市、食雜店等食品經營單位,突出對重點食品品種的排查。將農村牧區食品批發市場、鄉鎮集貿市場、中小學校園(幼兒園)及其周邊食品銷售店、小攤販等作為重點檢查區域,嚴厲查處銷售無合法來源的食品和經營腐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食品等違法行為;重點檢查經營環節肉及肉制品是否具有檢驗檢疫及合格證明;經營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包裝上是否有標簽,標簽標明的內容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銷售散裝食品,是否在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經營的進口預包裝食品是否有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中文標簽,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食品經營者是否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貯存和銷售食品;食品經營企業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等,是否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等。
餐飲經營領域。依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重點檢查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建筑工地、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網絡訂餐、養老機構、中央廚房、10桌以上集體聚餐和各類小餐飲店(包括150—50平方米的小型餐館和50平方米以下備案的小餐飲)的食品安全狀況。全面檢查許可和量化、原料控制、人員和環境、加工制作過程、設施設備維護、餐飲具清洗消毒等環節。重點檢查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經營場所、主體業態、經營項目等事項與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否一致。是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級標識;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食品經營場所是否保持清潔、衛生;是否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其他合格證明,企業是否如實記錄有關信息并保存相關憑證。原料外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外包裝標識的條件和要求規范貯存、定期檢查,是否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是否由專人負責保管、領用、登記,并有相關記錄;食品原料、半成品與成品是否分類分區存放。制作食品的設施設備及加工工具、容器等是否具有顯著標識,按標識區分使用。專間內是否由明確的專人進行操作,使用專用的加工工具。食品留樣是否符合規范。中央廚房、集體用餐、網絡訂餐等配送單位配送食品的標識、儲存、運輸等是否符合要求;專間內是否配備專用的消毒(含空氣消毒)、冷藏、冷凍、空調等設施,設施運轉是否正常。食品加工、貯存、陳列等設施設備是否運轉正常,并保持清潔;集中消毒餐具、飲具的采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餐具、飲具的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并運轉正常。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是否用后洗凈、消毒,炊具、用具是否用后洗凈,保持清潔等。
保健食品領域。結合目前我市開展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及虛假宣傳專項整治工作,食藥監管部門要重點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保健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標簽虛假標識;利用網絡、會議營銷、電視購物、直銷、電話營銷等方式違法宣傳營銷、欺詐銷售食品和保健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工商部門要加大保健食品廣告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和發布虛假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藥品生產領域。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醫療機構制劑配制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企業行政許可項目、生產工藝標準執行、質量控制、原輔料管理、成品管理等情況開展檢查。重點檢查藥品生產企業關鍵人員在崗履職情況、關鍵人員、設備變更是否符合程序要求;原料、輔料、藥品內包材料來源是否合法;質量控制部門對原輔料、中間產品、成品的檢驗情況;產品生產工藝與批準工藝是否一致、是否按照注冊批準或已核查過的處方、工藝及質量標準組織生產及檢驗;批記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具有可追溯性;成品是否嚴格按照要求儲存運輸等。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制劑配制有無未經許可擅自配制、調劑制劑行為;制劑是否按照處方工藝進行配制,是否按質量標準進行全項檢驗等。重點檢查醫用氧生產分裝企業液氧來源是否合法;是否按批準工藝、質量標準、GMP組織生產;是否按標準全檢合格后銷售等。
藥品流通領域。按照《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對我市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檢查。以血液制品、二類精神藥品制劑、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冷藏冷凍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等為重點檢查品種,重點檢查藥品經營單位的經營范圍、質量管理體系、從業人員、設施設備、計算機系統、收貨與驗收、運輸和儲存等情況,嚴厲查處“掛靠”、“走票”和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查企業特殊藥品流弊現象。加大對醫療機構藥房的管理力度,重點檢查醫療機構藥品購進、儲存、調配、使用合規及不良反應報告等情況。
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領域。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重點檢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運行、企業資質、產品追溯、生產條件、原材料控制、產品結構組成、生產工藝、產品說明書、包裝和標識標簽、體外診斷試劑貯存運輸、植入和介入類以及大型醫療設備購進、使用情況和不良事件監測等。
化妝品領域。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將化妝品生產企業、美容美發機構及使用單位、批發市場等作為重點檢查企業,將安全風險度較高的祛斑美白類、祛痘抗粉刺類、面膜類產品、注射用A型肉毒素以及消費者投訴較多的產品作為重點檢查品種。重點檢查化妝品生產企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質、超標準超范圍使用限用物質的行為;生產過程中是否對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進行質量監控。重點檢查經營企業進貨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進貨查驗制度、索證索票制度以及進貨臺賬制度,從事批發業務的是否建立購銷臺賬制度等,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進口化妝品的批準文號或備案號是否真實、有效;產品標簽標識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化妝品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內;化妝品的儲存條件是否與標簽所標示的儲存條件相一致等。
此次專項檢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監管責任。突出問題導向,加強督導督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營造良好氛圍,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標本兼治,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具體地來說: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此次檢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制定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具體實施方案。各級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堅持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有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食藥監管部門要積極配合農牧業、城市行政管理執法等相關部門做好非洲豬瘟疫情防控的相關工作,同時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做好各冷儲單位(場所)豬肉及其產品的采樣和送樣工作,加強統籌協調,全面排查各類食品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對排查整治不力的地區,要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各級監管部門要認真對照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重點,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檢查,逐一梳理、逐項檢查,確保把問題查實、找準,切實做到全覆蓋、無死角、無盲區。對在排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措施、時限,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和監督部門,全面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市食藥安辦要加強對各地區工作開展情況的督查,有關信息要及時匯總通報。
在食品藥品安全檢查整治中要進一步加強對稽查辦案的組織領導,堅持嚴字當頭,線索嚴查、過程嚴打、結果嚴處,保持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深挖案件線索,充分發揮投訴舉報、案件轉辦、專項整治、監督抽檢等案源作用,集中力量多辦案、辦大案,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形成對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的強大震懾,嚴厲打擊觸碰食品藥品安全底線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結合《食品安全法》等相關規定,正確引導企業規范生產經營行為,積極推進企業自律機制建設,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加大對企業和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有效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加強媒體宣傳報道和監督引導,曝光典型案件,震懾違法犯罪行為,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要把此次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檢查整治行動同日常監管等工作有機結合,突出工作重點,健全工作機制,著力解決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的問題,積極構建推動有力、運轉高效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網絡,切實提高食品藥品監管水平。要定期分析研究解決檢查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加強指導。要不斷梳理、總結檢查整治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固化成為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提高食品藥品行業監管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和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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