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十個必須”是什么
管理不能脫離系統。只有制定制度,嚴格遵守制度,才能更好地保證學校食堂的安全有序運行。為進一步加強,全區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用餐的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寧夏要求學校食堂做到十個必須。那么,寧夏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十個必須”是什么?那么,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本報訊(記者 李姝)4月1日,記者獲悉,自治區教育廳聯合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印發《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十個必須》,要求各教育局、市場監管局以及各級各類學校嚴格按照“十個必須”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確保不發生食品安全問題。
十個必須
◆必須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認真執行《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定期研究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風險隱患。
◆必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在食堂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
◆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原料采購、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食品安全責任。
◆必須建立中小學、幼兒園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
◆必須做到“明廚亮灶”,通過視頻或玻璃窗公開食品加工過程,保持環境干凈整潔。餐廚廢棄物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運輸單位或者餐廚垃圾處理單位處理。
◆必須取得食堂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并經食品安全培訓后方可上崗。
◆必須嚴把原料采購驗收關,建立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禁采購未經檢驗檢疫的肉類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必須嚴格食品加工流程,做到燒熟煮透,葷素分開,生熟分開,嚴禁加工制作野生蘑菇、鮮黃花菜、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中小學、幼兒園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
◆必須嚴格落實每餐次食品留樣制度,做到專人管理、專冊記錄。各品種至少留樣125克,存放在留樣柜冷藏48小時以上。
◆必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停止供餐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教育、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和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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