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質疑餅干養胃廣告夸張 江中集團:有病當然要吃藥

中國食品網訊 消費者王先生近日購買了聲稱能“養胃”的江中牌猴姑餅干,但懷疑其包裝及宣傳語有問題,遂將廠商舉報至北京市海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該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已針對消費者的舉報進行調查。廠方江中集團解釋稱,“養胃”是指對胃有好處,如果有胃病了當然要吃胃藥,不能靠餅干。
8月28日,王先生代理律師李恩澤告訴澎湃新聞,王先生在北京旅游時購買了這款餅干,共計783元。當時王先生看到超市的廣告牌上、餅干包裝上都有“養胃”的標語,超市的導購人員也介紹了這一功能。但他覺得這一宣傳語并不妥當,便將其舉報至北京市海淀區食藥監。
澎湃新聞聯系到海淀區食藥監局負責處理此案的高先生,高先生稱接到舉報后,工作人員前往相關超市進行了調查,發現猴姑餅干包裝上并沒有“養胃”標識。但鑒于“舉報人提供的猴姑餅干包裝上是有‘養胃’標識的,涉嫌違反食品包裝標識的法律法規,所以還是決定立案調查。”
澎湃新聞在多家電商網站發現,即使同是江中集團生產的猴姑餅干,包裝也會出現不同的情況,有的標識有“養胃”,有的則沒有。
有消費者質疑,標有“養胃”的猴姑餅干會被誤認為是保健食品,但其并未獲得保健食品的“藍帽子”標志。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8條規定:“食品標注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屬不符合規定的做法”,因此猴姑餅干涉嫌違規。
對此,江中集團客服人員向澎湃新聞解釋:“猴姑餅干是一款功能性餅干,具有養胃功能,原因是含有猴頭菇成分,這種成分對胃有一定的好處。”當被問到“養胃”二字何解時,該客服人員稱系“對胃有好處,如果有胃病了當然要吃胃藥,不是靠我們的餅干就行的。”而關于“養胃”標識是否合法的問題,該人員表示不方便回答。
高先生表示,立案后將在六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決定。李恩澤告訴澎湃新聞:“雖然立案了,但是還是要看他們的調查程序和結果,如果不合法,我們會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后者包括對猴姑餅干生產廠家及其廣告代言人的起訴。”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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