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商戶用雙氧水漂白食品獲刑罰
【食安中國網訊】 近日,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因使用雙氧水制作銷售毒捆腸獲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左某是凍品零售的個體經營戶,于2008年在工商部門辦理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但執照到期后,左某未申請年檢,并一直憑該營業執照在岳陽樓區梅溪橋華達市場租賃A門面進行雞爪加工、銷售活動。2014年3月起,被告人左某在華達市場又租賃了2個門面自行加工捆腸,并將加工好的捆腸放至原來的A門面進行銷售。在加工過程中,因原材料豬小腸容易變黑,被告人左某為了節約成本,從化工原料店買來雙氧水浸泡變黑的豬小腸,并用清水漂洗后加工成捆腸予以銷售。
食品生產的確是個良心活。無論現代化的流水線,還是傳統的小作坊,生產過程都可謂“天知地知良心知”,而消費者只能“眼不見為凈”。因此,一個社會如果道德滑坡,食品安全往往是重災區;反過來講,提升食品安全指數,道德重建是重要一步。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只有法律站穩了陣腳,道德才不至于在利益面前無限后退。事實上,許多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或是因為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或是因為執法者的失守推諉,或是由于問責的過于溫柔。
推動各國走出危機的最大啟示,是用系統的制度呵護良心,用嚴苛的法律捍衛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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