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回應“恒大冰泉”商標侵權:相當無稽 有炒作之嫌
恒大集團相關人士對此則表示:“作為全球聞名的品牌,恒大冰泉商標獨一無二、完全合法,根本不存在任何商標侵權行為。江西恒大高新的作為屬于惡劣的不正當競爭,嚴重危害消費者利益和恒大集團的合法權益與品牌,我司將依法維權,追究到底。”
相關法律法規顯示,判定商標之間是否近似,不應僅僅對比商標結構中的某一部分,而應結合商標的文字字形、構成要素、識別重點以及整體效果等多方面進行綜合對比,并以商標實際共存使用是否會造成消費者對于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與誤認為主要判斷依據 。
一位商標領域的專家認為,“恒大冰泉”與恒大高新的“恒大”并不雷同或近似。認為首先從構成要素及商標整體來看,恒大冰泉商標是包括圖文在內的多種元素集合商標,屬于圖文組合商標。而恒大高新商標屬于純文字商標,整體構成極為單一,并無其他可識別元素,與恒大冰泉商標在外觀上就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且“恒大冰泉”產品瓶型已獲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外部結構也具有自身的獨特性,唯一性。其次從發音呼讀來看,恒大冰泉商標含有“中英文”兩種語言要素,與恒大高新商標截然不同。第三,從含義來看恒大冰泉商標具有更為豐富的內涵,與恒大高新的“恒大”二字商標存在明顯不同。 第四,從實際使用來看,“恒大冰泉”在2013年亞冠奪冠慶典一夜成名,已經家喻戶曉。“恒大冰泉”商標所使用的商品來源唯一,知曉度高,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或誤認。
“一旦企業做大,品牌值錢了,馬上就會有人在企業在商標類別里搭順風車。”相關業內人士表示,“企業應當正確認識商標品牌,及早摒棄這種“搭便車”的想法。惡劣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已嚴重危害到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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