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銷售摻有“敵敵畏”海味干貨食品被判刑九個月
近日,吳某因銷售摻有“敵敵畏”海味干貨被該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吳某在深圳市大鵬新區南澳街道南澳街經營某記咸魚店。2012年3月9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分局執法人員對吳某經營的某記咸魚店銷售的池魚干等海產品進行抽樣檢查,從該處提取一公斤池魚干(抽檢基數為6公斤)進行檢驗。同年3月30日,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在抽檢的池魚干樣品中檢出敵敵畏含量為0.67mg/kg,檢驗結果為不合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分局于5月8日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今年3月17日,公安機關將吳某抓獲。經查,吳某開辦某記咸魚店在購買池魚干進行銷售的過程中,均無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等證明文件。
吳某供述自己所銷售的含有“敵敵畏”的池魚干系從一名挑著扁擔在其咸魚店附近賣干貨的小販購入,在購買之時并沒有查驗該小販是否具有相關許可證及食品合格證等證明文件,并于購入后予以銷售。
原標題:深圳一銷售摻有“敵敵畏”海味干貨食品經營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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