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傍名牌”源于監管缺位

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工商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加強食品市場監管,尤其要針對食品市場中存在的“山寨食品”、“傍名牌”等現象,嚴厲打擊侵權假冒、不正當競爭和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12月15日《經濟日報》)
近日,筆者與朋友喝酒,點了一瓶“金六福”,喝了幾口后,感覺勁道不對,拿起酒瓶一看,便傻了眼:“金六福”居然成了“金大福”。一字之差,品質卻失之千里。喜歡喝“金六福”的朋友,想必有過被“金大福”忽悠的經歷。其實,山寨食品無處不在,如“康師傅”變“康帥傅”、“脈動”變“情動”、“百事可樂”變“白事可樂”、“肯德基”變“肯德雞”……讓人防不勝防。
生產和經營山寨產品,其核心是低成本運營。山寨產品均建立在對品牌企業知識產權的侵犯之上,不僅影響正規廠家的聲譽和效益,而且因質量、售后缺陷損害消費者權益。特別是山寨食品,更是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梢哉f,山寨食品,比其他山寨產品更可怕。
問題是,山寨食品在市場上大行其道,甚至通過“打價格戰”同正宗名牌食品“爭搶”消費者,喪失了誠信經營的基本底線,破壞了經濟秩序,卻仍然“風景這邊獨好”。究其原因,乃是鮮見管理部門對“傍名牌”等亂象進行制止和查處。這次工商總局要求“嚴打山寨食品和傍名牌現象”,顯然已屬亡羊補牢之舉了。
食品的民生屬性,決定了食品安全不僅是個經濟問題,更是一項重要的“生命工程”。確保食品安全,是任何環節都不能不死守的一條底線,容不得監管缺位。首先,應對食品企業進行檢查,從生產環節堵住山寨食品的源頭;同時,對市場上流通的食品進行專項清查,將山寨食品趕出市場。特別是,加大對流動人口集中區域、城鄉結合部等食品市場的監管力度,讓山寨食品無處可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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