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開出三張清單確保食品安全
一是以“問題清單”突出監管重點、治理餐桌污染。緊緊圍繞重點領域、重點大宗食品、重點區域加強監管,依法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源頭治理,深入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采取完善標準、制定行為規范、加強抽檢、建立追溯體系等措施,綜合治理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緊扣食品安全問題多發的品種、領域開展綜合治理,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油等重點大宗食品的監管力度;持續開展“餐桌污染”治理,推進食品安全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試點工作。
二是以“權力清單”規范法治秩序、創新監管方式。加快推動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健全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風險監測和評估能力,加強技術創新和基層執法裝備配備,建設統一高效、資源共享的國家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加快實現“從農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
三是以“責任清單”落實主體責任、推動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統籌協調、監督指導作用,健全部門間、區域間協調聯動機制。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綜合協調力量,強化督查考評,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快完成農產品和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改革任務,建立重心下移、保障下傾的工作機制,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和責任體系,打通“最后一公里”。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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