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委員代表建議加大食品安全問題問責力度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于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提到,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實行注冊管理,有利于保證這類特殊食品的安全,如國務院有關方面論證同意實行注冊管理,建議對上述規定作出相應修改。令狐安委員關注新設相關行政許可的可行性:
令狐安:國務院有關方面論證是同意還是不同意實行注冊管理?因為這次常委會會議要表決通過食品安全法的修訂,表決的時候這個條文來得及修改嗎?
吳曉靈委員呼吁,國家應制定嬰幼兒配方乳粉國標:
吳曉靈:應該集我們國家現在的科學水平制定出國家標準來,然后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注冊管理,不要讓企業們為了自己開拓市場,把一個配方做一些沒有必要的小修改就說是新配方,忽悠大眾買新東西,這樣的風氣和做法是不好的。
劇毒、高毒農藥在農業生產中的使用,也成為討論焦點。對于二次審議稿中,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的要求,農業部提出,當前時機并不成熟,全面禁用并不利于農業生產和糧食安全。
基層全國人大代表裴春亮:我在農村從小長到今天一直和農民打交道,假如不讓農民用農藥可以,那用什么好東西解決這個問題,生產出更有效的農藥制約害蟲。所以修法本意還是法律有效執行。
朱靜芝委員呼吁,鼓勵研發劇毒和高毒農藥替代產品:
朱靜芝:如果劇毒、高毒農藥不被淘汰,我個人認為不光是在蔬菜、水果、中藥材上不要使用,建議在糧食生產過程中也不要使用。劇毒和高毒農藥消解需時限很長,對土壤、對環境污染很重。
為了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三次審議稿還對食品安全信息公開、食品攤販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的規定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多名委員、代表提出,應加大食品安全問題的問責力度。
穆東升委員:法律責任部分,一是依據違法程度可側重警示和行業禁入。二是罰款事項方面,貨值不足一定的額度,可確定具體罰款額度;高于一定額度,以貨值為基數等比例處罰。
龍莊偉委員建議,應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確界定罪與非罪:
龍莊偉:原稿和現在最后一條都有“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么怎樣算是構成犯罪?我原來在河北工作,當年三鹿事件記憶猶新,從個體來說,構成犯罪嗎?哪條法律構成了犯罪?違反了哪一條?最后造成了嚴重后果,到現在為止對奶業這場災難還沒有過去。
全國人大代表王馨建議,建立全國統一聯網的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
王馨:建議依法建立全國統一的食品安全平臺系統,制定統一的標準和制度,將是否進入“黑名單”作為產品評審、企業或者個人貸款審批等的重要前提條件和依據,讓失信的企業和個人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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