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2015年第一次食品安全預警公告
一是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相關制度。集體用餐嚴禁加工四季豆。烹飪扁豆等豆莢類食物,要充分燒熟煮透,避免毒素未經高溫破壞導致食物中毒。
二是加大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不食或慎食生拌、冷拌食品。不喝生水、不吃腐敗變質和不潔食品。食用蔬果前,宜先浸泡沖洗或削皮,減少或消除農藥殘留。
三是剩菜剩飯、隔頓隔夜食物,必須冷藏保鮮,食用前須徹底加熱。包裝過農藥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學物品的袋子、容器不能用于盛裝食品,避免農藥殘留引發中毒。
四是采購安全食品。選購肉品時,檢查其檢疫標志;選購鹵菜、涼菜時要注意是否符合衛生要求;嚴格落實索票索證制度。
五是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要求。學校、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農村自辦宴席等集體用餐,禁止使用毒性藥材、野生蕈、四季豆、扁豆、野生菌、發芽土豆和鮮黃花菜等高風險原料加工食品。
六是定期開展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對學校、單位、工地食堂、大型餐飲場所等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檢查。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和責任意識。
七是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學校食堂及集體用餐要嚴格遵守食品留樣規范及登記制度。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對不落實相關規定的單位要進行嚴厲處罰,并上報當地政府及各級食安委辦。
八是加強信息管理。各地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認真回應社會關注,嚴格執行信息發布管理工作規定,積極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5-07-15)云南省麗江市全面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 (2014-06-20)食品安全責任險“突圍”強制立法或成契機
- (2014-06-20)遇食品安全問題過半消費者不維權
- (2014-06-20)舌尖問題屢禁不止 食品安全靠什么“打黑”
- (2014-06-20)食藥總局解讀近期食品安全熱點傳言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