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用“玻璃心”揣測捐贈臨期食品
慈善日趨成為社會主流,越來越多的企業投入到慈善事業之中,無疑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但將“臨近到期”的食品用于捐贈,可能還是會引來一些爭議。類似事件也有先例,比如2013年哇哈哈集團被指向某地災區捐贈了一批快過期的飲料,引來多方口誅筆伐。如此看來,這一模式會不會叫好叫座,恐怕還留待后續觀察。
在我看來,此舉應該支持。一者,雖是“臨近到期”的食品,但并不是過期食品,只要在保質期內,食用并無不可。在很多超市商場,都設立了專門銷售快過期產品的柜臺進行打折促銷,還有精明師奶專門捧場揀便宜,沒啥不好。二者,慈善服務中心負責人也解釋了,捐贈時會向受贈者做出指導,最好在多長時間內食用,每種食物的期限都會嚴格把關。更好的是還能“按需捐贈”,受贈者需要什么,商家就捐贈什么,顯然更具針對性。
至于有些人認為捐贈臨到期食品是對慈善的褻瀆,甚至說辱沒了受助者的自尊。我覺得大可不必如此上綱上線。說白了,捐贈的物品合理合法,捐贈過程也完全自愿,拿“自尊”“褻瀆”說事,過于言重了。與其眼睜睜看著這些食品過期,不如拿出來送給最需要的人,這符合最基本的邏輯。
眼下,慈善事業在我國方興未艾,極端的“慈善潔癖”情結不僅無法推動慈善的發展,反而會將一些有意做慈善的人拒之門外。在“慈善潔癖”之下,富商做慈善常被抨擊為“作秀”“搏出位”,企業捐款又被指責是出于商業目的搞公關,這無疑挫傷了很多人的積極性。在我看來,哪怕一些慈善行為有商業和推廣的成分,只要把好事做實了,讓這些熱心公益的企業和名人出出名,帶動社會正能量傳播又有什么不好?認為慈善就應該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這種觀點也該改改了。如果慈善既能利己也能利人,更有利于匯聚更多力量,就可以共同推動慈善事業的發展,何樂不為。
捐贈臨過期食品,既有助于企業處理滯銷產品,又能幫助一些需要幫助的人,善莫大焉。讓慈善事業成為多方共贏之舉,才能讓慈善走得更遠。相反,動輒用一顆“玻璃心”去惡意揣測慈善行為背后的動機,要求所有做慈善的都是“圣人”“完人”,這樣狹隘的慈善觀才無助慈善事業的發展。
聲音
黃魯魯:古語有云“不食嗟來之食”,做慈善也必須注意保護受助人的自尊。捐贈臨近到期的食品不應提倡。一方面,企業既然要做慈善,為什么不將好事做到底,捐一些正常銷售的產品出來?受助者拿到手中是別人即將拋棄的食品,心里恐怕也不是滋味。捐贈者應該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另一方面,捐贈食品有一個過程,從企業捐出到分發到受助者手中,算上運輸等環節也需要一段時間。這些快到期的食品,會不會還沒到別人手中,就已然過期了呢?這一點不得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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