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夸大功效 食藥監總局通報30家企業涉33種產品
根據違法廣告監測情況,食藥監總局從2014年度刊播嚴重違法廣告且2015年第一季度仍繼續刊播,并且次數較高的違法廣告中,篩選出了違法情節嚴重的33個產品,包括伊春金北藥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三寶膠囊等10個藥品;哈爾濱市吉大醫療器械廠生產的前列腺磁療敷袋、頸肩腰腿痛磁療貼等13個醫療器械;以及安徽華信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華信牌富硒康口服液等10個保健食品。
具體名單已在食藥監總局網站上公示。
據介紹,這33個產品的違法廣告情節表現為:擅自發布未經審批或篡改審批內容的違法廣告;含有不科學的表述功效的斷言或者保障;夸大產品功效和適應范圍;利用醫療科研院所名義或以專家、患者名義和形象做功效證明進行虛假宣傳等。這些廣告違法情節嚴重,擾亂了廣告發布秩序,給公眾飲食用藥安全帶來極大隱患。
食藥監總局指出,在被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查處后,涉事產品企業仍繼續發布嚴重違法廣告,性質極其惡劣。目前,已對這30家發布嚴重違法廣告的企業進行行政告誡,責令其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依法一律撤銷被告誡企業所持有的廣告批準文號。
此外,食藥監總局要求地方監管部門加大對被行政告誡企業廣告發布的監督檢查,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業,會同工商等部門聯合查處,列入違法廣告失信者名單,并聯合多部門依法實施聯合懲戒措施,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制”。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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