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稱將整合公布新包裝飲用水食品安全標準
針對食品安全標準問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稱,《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目前,中國包裝飲用水按照食品管理,其相關標準,例如《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瓶(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準》等標準均規定原料用水應當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企業生產經營包裝飲用水應當確保原料用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產品符合相應包裝飲用水國家標準。因此,瓶裝水產品標準無需再重復規定原料用水安全要求(即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相關指標。”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說。
官方表示,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制定了礦泉水和瓶裝/包裝飲用水標準。前者描述了礦泉水的相關概念和種類,必要的處理方式、提出20余項指標要求,并對水源、包裝、標簽以及檢測方法等進行了規定;后者描述了包裝水的類別和相關概念,必要的處理措施和操作要求、標簽以及檢測方法等,要求相關指標符合飲用水導則要求,未再具體設定指標。
對于食品安全標準的相關清理,官方歡迎各界登陸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網站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官方微博,了解食品標準清理工作信息和工作進展,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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