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金根:食品安全風險交流至關重要
事實上,近年來的一些食品問題,并非真正的食品安全問題,而是由于消費者感知到的風險與科學評估的事實風險之間存在著巨大差距,因為信息不對稱而造成的誤讀、誤解和誤信。在人們“寧可信其有”的心態下,一些涉及食品安全的謠言被大肆傳播,不僅誤導公眾,對相關行業造成巨大傷害,更影響了相關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正如世界衛生組織總部食品風險評估和管理處官員康彼得所指出的,“根據證據理解的風險是,風險=危險;而在消費者看來,風險=危險+憤怒。”如何消除消費者的憤怒,重建對食品安全的信任?加強風險交流,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地看待食品安全問題至關重要。
所謂風險交流,是指風險評估人員、風險管理人員、消費者、企業、學術界和其他利益相關方就某項風險所涉及的因素和風險認知相互交換信息和意見的過程。換言之,風險交流是一個公開的、雙向的信息和觀點的交流,其目的是風險能夠得到更好的理解,并做出更好的風險管理決定。
加強風險交流,我們首先需要客觀看待食品安全風險。我國對食品安全問題實行零容忍,但也要認識到,食品安全問題具有很大的復雜性,食品安全是沒有零風險的,風險客觀存在并將長期存在。
有效的風險交流不是單方面的信息發布,而是雙向的信息和觀點的交流。這種溝通要以最科學的證據為依據,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準確地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響應,對不確定因素進行科普和解釋,并說明為減少風險所采取的措施。
目前,風險分析框架已經成為國際上應對和處理食品安全問題、防范食品安全風險所公認的科學原則和手段,我國也已經成立了相關機構并在新食品安全法中做出了明確規定。雖然我國的風險交流機制才剛剛起步,但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們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將取得更多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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