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局證實存在“僵尸肉” 要求經營者主動報告

稱部分肉品查獲時生產日期已達四五年 要求多省市冷庫排查
因近日新華社的一篇報道中涉及高齡凍肉,也稱“僵尸肉”,有媒體記者對此質疑,隨后,新華社記者實名發文回應,網絡上掀起“僵尸肉”真假之爭。昨天,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海關總署、公安部發布《通告》,稱今年查獲的走私冷凍肉品中有的生產日期已達四五年之久。
昨天發布的《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海關總署 公安部關于打擊走私冷凍肉品維護食品安全的通告》中提出:今年以來,海關總署會同有關部門在全國部署開展打擊冷凍肉品走私專項行動,打掉了多個走私團伙,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在今年查獲的走私冷凍肉品中,有的查獲時生產日期已達四五年之久,對所有查獲的走私冷凍肉品,海關均依法予以銷毀。同時,海關總署、公安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部署對走私冷凍肉品犯罪行為的調查,全力追查走私入境冷凍肉品的來源及銷售去向,包括幕后指使人、承運企業和相關人員、承儲冷庫經營企業和相關人員以及采購使用的食品生產經營者。
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2014年以來凡承儲、購買、銷售過來源不明冷凍肉品的生產經營者,要于7月底前向所在省級或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動報告。歡迎消費者和媒體進行監督舉報,對破獲重大違法案件做出貢獻的,有關部門將給予相應的獎勵。
此外,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北京、天津、遼寧、上海、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云南等省市食藥監管部門對行政區域內所有冷庫進行排查,重點檢查2014年以來承儲冷凍肉品的來源、數量和銷售去向。排查情況要于8月10日前報告食藥監總局。
6月23日,新華網發表題為《走私“僵尸肉”竄上餐桌,誰之過?》的報道,文中提到“在6月的海關打擊凍肉走私的專項行動中,有‘80后’緝私人員在廣西某口岸查處了一批比他年紀還大的‘70后’凍肉”。
反駁
7月9日,某科技報記者洪廣玉發表文章《劇情逆轉的時候到了:“僵尸肉”報道是假新聞!》對“僵尸肉”一事提出質疑,認為“僵尸肉”并不存在。至此,“僵尸肉”真假之爭在網絡上引發激烈討論。
反駁
7月12日,新華社記者李丹在網上實名發文反擊,稱質疑者斷章取義、選擇性忽略重要信息。
7月1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三部門發布通告回應,證實存在“僵尸肉”。
爭論焦點
什么才算“僵尸肉”?
記者洪廣玉在文章中將“僵尸肉”定義為“特指封存幾十年的肉”,而新華社記者李丹在回應中對此持懷疑態度,自稱除了“封存幾十年”外,過期幾年的冷凍肉品也不能排除在外。李丹認為,“僵尸肉”并非媒體的“發明”,雖說不乏標簽化意味,但它卻是老百姓對過期變質凍肉的形象說法。食用過期變質凍肉的確對身體健康有害,在這一點上是毫無疑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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