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將全面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問題是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大問題,當前,我國正處于食品安全矛盾凸顯期和事故多發期,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如果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時賠償,容易引發社會矛盾。因此,采取綜合手段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工作,已成為當前加強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一項重要工作。
為探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體系,發揮保險的風險管理和經濟補償功能,提高食品安全意外事故預防和救助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海鹽在實施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基礎上,特制定出臺了《關于推進海鹽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意見》,海鹽將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分步實施、注重服務”的原則,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探索具有海鹽特色、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風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實現保障食品安全與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互惠共贏。
那么,如何推進這項工作?記者在《意見》中看到,海鹽將根據全縣食品產業特點和發展現狀,重點在關系民生的重要領域、風險等級較高的行業,鼓勵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積極投保。
具體而言,海鹽將于2015年底前,率先在學校食堂、大型餐飲服務和配送單位、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等食品安全重點領域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探索建立與責任保險相結合的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積極發揮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社會管理和經濟補償功能。同時,在2016年底前,在取得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向“食品安全事故易發領域和風險較高環節”、“地方特色食品產業”、“風險等級較高的行業和業態”,力爭每一個食品生產經營環節或領域均有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
“我們的目標是,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全面推進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及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等環節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基本建立事前風險預防、事中風險控制、事后理賠服務相統一的風險管理機制,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防范化解體系。”海鹽縣食安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后,我們也會將是否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不斷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參保意識。”
據悉,接下來,海鹽將繼續強化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不能松”,相關部門“監管責任不能放”的工作理念,扎扎實實抓好各項制度建設,真正使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成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助推器”、保障食品安全的“穩定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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