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食品安全成民生問題“釘子戶”
據7月13日《現代快報》報道,溫州市民鄭女士在農貿市場購買了3只大蝦,回家后發現大蝦體內竟然被注射了不明膠狀物。當日下午,瑞安市市場監管局介入調查,當事水產攤販已退還鄭女士100元購蝦款。據一水產老板講,給蝦身上注射明膠,增加重量,也可以讓冰凍蝦賣相好,所以“注膠蝦”很多地方都有。
豬身上的淋巴結、乳腺、胰腺以及一些邊角料肉,這些肉被統稱為“垃圾肉”。按照相關食品安全要求,垃圾肉不允許食用。7月18日《南昌晚報》報道,這些“垃圾肉”多數被不良商家“變廢為寶”,又流入了市場,冒充正常肉銷售。而且,據爆料,這并不是新鮮事,不僅是南昌,在各地都有類似現象。
從蘇丹紅、三聚氰胺到毒大米、地溝油,從注水豬肉、瘦肉精到“僵尸肉”,再到如今的“注膠蝦”、“垃圾肉”,食品安全黑幕不斷被曝光,頗有“你方唱罷我方登場”的陣勢。每起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都會讓人更為擔憂食品安全現狀。食品安全問題頻出,嚴重影響了相關部門的公信力,也透露出政府部門監管的失職。
“注膠蝦”問題的爆出來自鄭女士的微博爆料,老百姓用肉眼就能看到有問題,監管部門卻顯得并不知情,甚至互相推諉。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到重視的當下,這樣的問題足以說明監督還在相當程度上存在“注水”。有“注水監管”,才有“注膠蝦”,才會有爆不完料的食品安全問題。
確保“舌尖上的安全”,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溯源體系,實現源頭治理,也應該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日?;?、常態化,不能總等到群眾舉報了、媒體曝光了再來行動,甚至媒體曝光后,還遲遲不動,由此來說,加大對相關失職瀆職部門及人員的追責力度,也顯得很有必要,監管部門不作為者也應受到相應的問責與處罰。
“垃圾肉”、“注膠蝦”是市場管理混亂、執法疲軟、職能部門失職的產物。面對“注膠蝦“橫行市場等食品安全問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有直面問題的勇氣與責任擔當,切實監管好食品市場。如果有人觸犯危害食品安全的法律紅線,就要高揚法律利劍,讓其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與經濟代價。
食品安全問題萬變不離其宗,只要監管與監督給力,就能得到有效解決,同時,也應該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進行監督,比如完善舉報機制,疏浚消費者維權渠道等,才能避免問題食品喬裝打扮后招搖過市,繼續成為亟待解決的民生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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