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打通“最后一公里”
——河南省加強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建設
衛躍川 楊國猛 本刊記者 柴占陽
據了解,為加強全省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建設,省編辦通知明確提出,一是加強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建設。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統籌各方力量,強化基層監管,縣級機構在人口較多、食品藥品監管任務較重的鄉鎮設立組建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機構規格為副科級,名稱統一規范為“xxx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xx(鄉鎮名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實行派出部門與鄉鎮雙重管理的體制,以派出部門管理為主。人口較少、食品藥品監管任務較輕的鄉鎮可按區域設立食品藥品派出機構。
記者了解到,每個鄉鎮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要求鄉鎮政府政府將食品安全工作列為重要職責,主要負責人切實負起責任,由鄉鎮長擔任委員主任。街道辦事處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設置可參照鄉鎮執行。二是配備充實鄉鎮食品藥品監管人員編制。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監管人員編制按照5-7名核定,有大型食品專業市場等監管任務較重的鄉鎮,可適當增加編制。所需編制從各地行政事業編制總量中解決。三是明確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職能。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食品安全委員會)在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鄉鎮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轄區內(行政區域)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對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和食用農產品銷售的各個環節及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零售環節的日常監督檢查,按照法律、法規的授權和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委托實施行政處罰。落實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整治行動,投訴舉報受理工作,建立健全轄區內食品藥品相關單位基礎檔案,對轄區內食品藥品市場、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動態監管及食品藥品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等工作。
據悉,通知要求各地要始終把食品藥品安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切實履行起對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強化保障措施,積極部署鄉鎮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要求市縣編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協調指導有關部門,認真做好相關機構、編制和人員劃轉工作,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由縣編辦會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意見,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同意后,報市編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準。省編辦將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建設進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定期通報。2015年底前鄉鎮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全部組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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