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讓微信美食有法可依
新《食品安全法》讓微信美食有法可依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強調的是食品安全風險的把控,其中一條規定,對所有網售食品進行監管,“微信平臺對線上的銷售行為也須履行先賠付消費者,再向賣家追責的第三方責任。”
其實,不少微信朋友圈的商家也表示,他們愿意接受《食品安全法》的監管,只有相關部門認可他們的食品,他們才能擺脫家庭小作坊的束縛,受到更多“朋友”的喜愛。自從微信朋友圈曝光“毒面膜”事件后,微信營銷受到了很多網友的抵觸,筆者身邊就很多朋友表示不信任微信營銷,或者說存在如果購買到了有問題的產品會存在維權難等問題,另外,還有一種說法是,微信賣的不是產品而是PS后的圖片。微信商家想要取得消費者的信任,監管部門的介入,第3方平臺的賠付系統十分重要。
微信美食存在監管缺位
微信朋友圈家庭廚房的自制美食在近段時間,可謂風風火火,就連錢江晚報這樣的主流媒體,都報道過《私家廚房做,微信朋友圈賣“個性化蛋糕”在洛悄然興起》,為個性化的餐飲點贊。
的確,微信朋友圈中家庭美食最大的亮點是可以個性化定制,可以讓店主根據你的個人需求制作專屬的美食,對于吃膩了外面店里大同小異的口味的小伙伴是個不小的誘惑。有不少微信店主甚至關閉了實體店或者辭去了工作,轉型搗鼓起微店。
隨著這樣一盒龍蝦298元,一份蛋糕38元的促銷越來越多,也有不少主流媒體發表了對微信朋友圈的質疑,誰來監管這些美食,食品安全如果出了問題如何索賠。餐飲的實體店甚至APP平臺上的快賣餐飲門店都需要注冊登記,領取餐飲許可證,廚房和經營場地需要達到一定的衛生要求,并且接受工商部分的檢查,餐飲的從業人員也需要領取健康證方可進入廚房。但是,在微信朋友圈里銷售家庭自制美食,買賣雙方主要基于對雙方的信任,進行私下交易,并不通過第3方平臺的監管,換句話說,性質上更像請朋友來家中吃飯,朋友出菜錢的方式。
因此,微信朋友圈的家庭自制美食一直處于監管缺位的狀態,監督部門即使想管也無奈于無法可依。
個性化定制微信美食或為主流趨勢
微信朋友圈中家庭自制的美食,有2個制勝法寶,第一個是家庭自制沒有添加劑使用,第二個是個性化定制。筆者以為這個食品安全或個性化定制或稱為將來的主流趨勢。據悉,曾有網友發起過眾籌豬肉,即十幾個人在網站或者微信公眾號上,像買電影票選座一樣,選擇豬肉的不同部位,“眾籌”一頭整豬。企業得到訂單后,再開始養殖,幾個月后,屠宰、冷凍好的鮮豬肉就能快遞上門。期間,消費者還可以隨時視頻察看到豬的飼養和成長情況。為何要選擇眾籌,主要是消費者想要吃得健康,又能符合自身的需求。無疑,微信朋友圈中的家庭自制美食也也能做到以上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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