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制定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明確,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是指以門店形式直接將生鮮乳作為原料,經殺菌、發酵等工藝,制成巴氏殺菌乳或發酵乳,供消費者現場即食消費?,F制現售生鮮乳飲品經營者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類別為“飲品店”)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F制現售生鮮乳飲品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完善管理制度,落實管理措施,規范加工操作,保證食品安全,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辦法》要求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格許可條件,強化監督管理。一要對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經營納入許可管理。加強對本辦法的宣傳解釋,讓經營者和消費者了解和理解,為《辦法》的實施創造良好環境。二要加大對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查處并監督經營者進行整改,并對整改結果及時進行復核。三要制定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將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中的蛋白質、脂肪等理化指標和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標及非法添加作為重點,加大抽檢力度,及時依法公布有關信息。對抽檢中發現的摻雜使假,違規加工制作等情形應及時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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