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食品存在監管真空 食品安全須推行集約化監管
網購食品售后服務主要靠自覺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說,我國電子商務法尚未出臺,網購食品的售后服務尚缺乏針對性的法律,國內涉及食品電商相關的政策法律主要散見于各類政策規劃、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地方法規、部門規章、行業標準以及企業自治和網規中,我國網購食品的售后服務仍然主要靠網購平臺和商家的自覺。
阿里巴巴集團法務部法律總監慎凱認為,目前,對于電商平臺如何認定食品腐爛變質,缺乏具體的規則及法律依據;網絡食品交易的網絡性和無店鋪的經營方式等特點,品質、監管和責任承擔都比一般的食品交易要復雜。
假冒偽劣嚴重,維權保障薄弱
據阿拉木斯介紹,目前,我國網購食品交易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食品質量無法保證,假冒偽劣和欺詐嚴重;產品標識不規范,無廠無牌現象突出;維權成本過大,維權保障薄弱。網上大量出售的零售散裝的或者賣家自制的食品,大多是在不具備消毒、檢疫等衛生檢測手段,經營條件一般都難以達到衛生、環保部門許可的條件下,簡單地自制食品、自行包裝,很多食品沒有相應的標簽,對消費者的安全健康存在很大隱患。
“同時,網絡食品交易多是通過一些綜合性的網絡平臺,或者一些垂直類的食品電商實現交易,使一些非法的網絡食品交易有機可乘;網上食品銷售準入門檻低,多數網店沒有取得相關部門的許可,進貨來源很難保障,且在經營中所購食品大多未建立臺賬,進銷貨情況混亂,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費者因為沒有消費憑證很難得到賠償,經營戶的賠償能力也沒有保障。網絡交易多涉及異地維權,有的甚至涉及境外經營者,消費者所在地監管部門不具有管轄權,異地維權難度加大。”阿拉木斯說。
食品電商立法進程須加快
阿拉木斯建議在新版食品安全法基礎上,加快對食品電商相關的立法進程,細化相關主體的責任認定,提高消費者維權的便利性,明確補償措施;加強對網絡食品交易不同方面的監管力度及對商家違規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規范平臺及商家的行為。
慎凱提出,逐步為所有的市場經營主體建立唯一的電子數字身份證明,健全完善營業執照電子副本的防偽性及全系統查詢驗證體系;推行食品安全集約化監管,實現從食品原材料到零售環節的全方位獨立監管,提高政府對食品安全的監管效能。
信息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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