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藥局通告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
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吉林省發布2015年吉林省級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信息(第25期)。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5類食品78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2批次。其中,蜂產品10批次,糧食及糧食制品34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8批次,全部合格;食糖4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25%;焙烤食品22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4.55%?,F公示如下:
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具體信息如下:
食糖不合格樣品1批次:
吉林省杞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優質綿白糖中菌落總數超標;
焙烤食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
河南科迪速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絲蜜棗粽(粽子)中菌落總數、霉菌數超標。
據了解,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函告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并要求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吉林食藥局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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