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關:以養蜂為幌子制售假蜂蜜 三人被判刑
據了解,去年6月中旬,潼關縣公安局接群眾舉報稱,潼關縣城區尚德路南段、新敬老院門前及雙橋東十字口,有人以養蜂為幌子,自制加工假蜂蜜進行銷售。獲悉這一情況后,該縣公安、食藥監等部門聯合對該三處養蜂地點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抓獲劉某、李某、趙某3名河南籍疑犯,查獲假蜂蜜900余公斤和各種非法添加化學原料。
3人供述,自去年6月份到潼關縣以來,3人以養蜂為幌子,分別利用“蜂蜜香精”、蛋白糖、檸檬酸、及蜂藥等添加劑在夜間先后熬制假蜂蜜共計1000余公斤,并以每斤15元左右的價格進行銷售。截至被查獲時,已售出假蜂蜜100余公斤。經該縣食藥監局檢測鑒定,這些假蜂蜜中均含有可能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有毒、有害物質(鋁),若長期大量食用將危害人體健康。
法院審理認為,趙某等3人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沒收假蜂蜜265.5公斤;判處趙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8萬元,沒收假蜂蜜500公斤;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沒收假蜂蜜18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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