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一庫藏兩噸過期豬肝部分售往臘味廠
過期近一年的冷凍豬肝,竟準備加工成臘制品對外銷售,近日,集里街道平水村一臘制品加工廠,因使用過期劣質原料被查處。同時,執法部門通過倒查來源,在我市一大型冷庫查獲過期豬肝200余件,共計2150公斤。目前,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已對過期豬肝購銷雙方立案調查。
瀏陽日報記者李小雷通訊員林亮亮
專項整治
臘味廠內查獲10件過期豬肝
春節即將來臨,按照我市相關工作部署,集里街道辦事處食安辦聯合畜牧、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等部門,今年1月份在轄區范圍內開展了肉制品生產加工環節專項整治活動。1月28日下午,執法人員來到平水村某臘制品加工廠進行專項檢查,并很快在臘制品原材料儲存點發現了問題。“這個臘制品廠是一個證照齊全的合法企業,我們會定期檢查監管,一直以來并未發現違法行為。”據執法人員介紹,但此次專項突擊檢查,卻發現該臘制品廠有使用過期原料的嫌疑。
在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廠準備用于加工成臘豬肝的一件冷凍豬肝,已過期將近一年時間。“生產日期是2014年2月至4月間,保質期為1年,明顯已經過期,如果用作加工臘豬肝,就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通過詢問該廠負責人和進一步檢查,執法人員共在該廠查獲10件100公斤過期冷凍豬肝。
倒查來源
200余件豬肝竟過期近一年
“我是與冷凍肉制品批發商黃某長期保持合作關系,所以從他那拿貨,也沒注意查驗,沒去注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由于臘制品廠無法提供購買票據,執法人員只好根據其負責人提供的貨物來源進行源頭倒查。
根據臘制品廠負責人的指引,執法人員來到了我市一大型冷庫進行檢查,并很快找到了冷凍肉制品批發商黃某。“我們找到他,他感到很意外,當我們說明來由后,他才意識到可能是他老婆闖禍了。”執法人員介紹說,面對他們的問詢,黃某主動承認了庫藏數千斤過期豬肝的事實,并表示這些豬肝并不對外銷售,而是準備用來喂甲魚。
那么,臘制品廠購買的10件過期豬肝是如何銷售出去的?經執法人員調查,系黃某妻子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外銷售了部分過期豬肝。
由于黃某還涉嫌無照經營,執法人員遂決定對黃某庫藏的200余件、共計2150公斤的過期冷凍豬肝,以及其他冷凍肉制品進行封存扣押,等待進一步處理。
看新聞學法律
購銷雙方將面臨最低5萬罰款
“是不是主觀故意,我們還將進一步調查,但不管怎樣,他們已經構成了違法事實,我們將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理。”昨日上午,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集里所就該案召開碰頭會議,并就調查取證的情況進行了匯總。
根據新《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無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貨物價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貨物價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對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也是同樣的處罰措施。
因此,黃某無照經營以及銷售過期劣質食品,臘制品廠未履行驗證驗票等查驗義務,將分別被處以最低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我們現在實行的是嚴準入、強監管、重處罰的市場監管措施,全面加強市場生產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據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集里所所長唐征輝介紹,由于食品領域違法行為具有其隱蔽性,市場監管難以全面到位,所以需要全民參與,共同抵制。
如果市民朋友發現身邊有食品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可撥打12315、83628315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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