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銷售假冒“古隆中”白酒 商家被罰1600元
【通訊員郝江軍 記者鐘亞萍】高新工商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長虹食品城有人銷售假冒十二年“古隆中”白酒,經查明屬實,經營戶程某被罰1600元。
22日,高新工商分局的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后,立即趕到長虹食品城,發現經營戶程某正在銷售涉嫌假冒十二年“古隆中”白酒?,F場發現2件白酒,共12瓶。程某稱這些酒是從一個陌生人手中買的,共計600元,放在店里尚未銷售。
執法人員隨后與湖北隆中對酒業有限公司打假人員取得聯系,打假人員趕到后,現場出具了《產品鑒定證明書》,鑒定結論為標識、標志假冒。程某對鑒定結論無異議,且無法提供相關商標注冊人授權許可和進貨票據。
該局執法人員當場對程某銷售的2件假冒十二年“古隆中”白酒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并依法對程某作出罰款16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打假人員告訴記者,消費者應盡量從大型超市購買白酒。真酒的酒盒和瓶身上都有生產日期,且瓶蓋上有一次性易碎標;消費者也可以通過查詢酒瓶上的防偽碼辨別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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