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包子中加鋁 7名店主被判有罪
9月22日,遵義市播州區法院對此前當地影響較大的“毒包子”事件進行公開宣判,6案7名被告人,均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中一名使用100斤非法添加劑的被告人,被判處10個月刑期,并處萬元罰金。
去年底, 原遵義縣(現為播州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縣城里有多家包子店使用非法添加劑。在進行前期摸排后,監管局初步認定,縣城劉朝友、趙云蘭、嚴明芳、何瑞明、楊國友和楊國全、李錦健6家包子店涉案。
據介紹,在決定對上述6家店鋪進行查處時,監管部門為避免走漏風聲,行動前將所有人員手機全部收繳,然后進行突襲。去年12月25日,監管部門最終查實,劉朝友等6家包子店,均不同程度使用了添加劑“香甜泡打粉”。之后,因涉嫌犯罪,上述6案的7名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
9月22日,播州區法院經審理查明,劉朝友等人為縮短面粉發酵時間,改善包子、饅頭的口感及提高松軟度,往包子、饅頭里非法添加泡打粉,導致其生產的食品,不同程度含有鋁,而這一物質,在國家食品標準中為“不得檢出”。
(食品伙伴網編輯注:含鋁添加劑屬于《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并非違法添加物,沒有在市面上完全被禁止銷售和使用。含鋁泡打粉禁止在發酵面制作過程中使用,但是可以在油炸類等部分食品中使用并有其限量要求(具體參看標準要求)。)
法院查明,自2014年12月24日以來,劉朝友先后兩次購進泡打粉4件200包,共計10萬克(200斤),并在生產包子、饅頭過程中,非法添加了100包共計100斤泡打粉,向公眾銷售。其余6名被告人,也不同程度添加了泡打粉。
據悉,劉朝友生產的包子中,鋁含量最高達258mg/kg。使用泡打粉最少的被告人李錦健,共計非法添加了2包2斤,其生產的包子中,同樣檢測出含有鋁。
9月22日,播州區法院一審判處劉朝友等6人不同程度刑期,并判處6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得從事生產、銷售食品活動。情節輕微的李錦健,法院判其構成犯罪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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