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新包裝換“SC”編碼
原有包裝享有三年過渡期
從2015年10月1日開始,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作為配套法規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也于同日正式實施,辦法明確了食品生產許可證由SC編碼開頭。
“目前超市里銷售的工業食品,有部分還沿用原來印有QS標志的包裝,有些已使用了印有SC編碼的新包裝。在過渡期間,印有QS標志或SC編碼的食品均可在市場銷售。”記者從我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獲悉,當前新辦理的《食品生產許可證》上都有載明企業的SC編碼,因此已辦理新證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食品外包裝或者標簽上標注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即SC編碼,不再標注QS標志。
為了能既盡快全面實施新的生產許可制度,又避免生產者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簽浪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給予生產者最長不超過三年的過渡期。這也意味著,當前食品生產企業存有的帶有QS標志的包裝和標簽可以繼續使用,但從2018年10月1日起不得再使用原包裝、標簽和QS標志,使用原包裝、標簽、標志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可以繼續銷售。
新食品生產許可證有變化
目前帶有QS標志的食品還沒有從市場上完全消失,而帶有QS標志老包裝的食品和標有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食品會同時存在。食品包裝標注QS標志的法律依據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隨著食品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實施,《條例》已不再作為食品生產許可的依據。取消食品QS標志是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因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包裝上應當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沒有要求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完全可以達到識別、查詢的目的,取消QS標志最終有利于增強食品生產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5-08-18)韓將強制食品包裝標注盲文及聲音轉換編碼
- (2014-06-18)機械出口“平淡年”:食品機械企業須加大科研力度
- (2014-06-18)保健食品過度包裝現象嚴重 鍍金彩繪成本過高
- (2014-06-18)食品瓶包裝問題更多出在使用不當上
- (2014-06-27)線上稱重器給食品裝袋帶來便捷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