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局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該《意見》包括九個方面內容,對工作目標、適用范圍、基本原則、基本要求、記錄方式、記錄內容、記錄保存、企業落實、監督指導等進行了具體規定,具有三大特點:一是覆蓋廣,涵蓋了所有獲證食品生產企業;二是內容全,涵蓋10大項質量安全信息;三是起點高,鼓勵企業建立現代化電子追溯體系,實現“互聯網+安全食品溯源”。
《指導意見》明確,食品生產企業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應遵循“企業建立、部門指導、運行有效、統籌協調”的基本原則,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傳統或現代追溯方式,以便于查詢信息、發現問題、查找原因,持續生產質量安全有保障的產品。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是記錄全過程質量安全信息,包括產品信息、生產信息、設備和設施信息、人員信息、召回信息、銷毀信息、投訴信息等信息內容。質量安全信息記錄與保存,應當確保產品從原輔材料采購到產品出廠銷售所有環節都可有效追溯。
《指導意見》要求,獲證食品生產企業負責建立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并嚴格組織實施。出現產品不符合法律、法規、標準等規定,或生產環節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等情況,要依托追溯體系,及時查清流向、召回產品、排查原因、迅速整改。同時,要及時分析問題、查找原因、總結經驗,確保追溯體系運行的連續性。各監管單位要根據企業實際,幫助企業制定規劃,指導、推進食品生產企業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的具體措施,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高監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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