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964批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關于964批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
(2018年第34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我局近期執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共涉及12類食品96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945批次,不合格樣品19批次。其中糧食加工品155批次,不合格2批次;調味品142批次,不合格3批次;飲料118批次,不合格3批次;肉制品93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農產品94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類65批次,不合格1批次;罐頭50批次,不合格2批次;冷凍飲品25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6批次,不合格3批次;速凍食品8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6批次、水產制品55批次均合格。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新沂市新安鎮張鵬糧油門市銷售的,標稱為新沂市新安糧油管理所糧食加工廠生產的小麥粉,生產日期為2018-04-27,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為1597μg/kg,標準規定不超過1000μg/kg。初檢機構為徐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復檢機構為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二)標稱為南京新貴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寧貴大米,生產日期為2018-04-28,鎘(以 Cd 計)檢出值為0.23mg/kg,標準規定不超過0.2mg/kg。初檢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江蘇佰佳信商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上海慶豐釀造調味品有限公司委托南通喜爾醬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燒老抽王醬油,生產日期為2017-10-20,銨鹽(以占氨基酸態氮的百分比計)檢出值為37%,標準規定不超過30%。初檢機構為泰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復檢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四)葉群勇(東??h牛山萬潤超市)銷售的,標稱為煙臺瑞事臨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蛇龍珠干紅葡萄酒,生產日期為2015-06-19,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000523 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初檢機構為國家白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復檢機構為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五)標稱為常熟市山水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為2018-05-21,銅綠假單胞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64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 /250mL,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六)標稱為常熟市辛莊鎮在人間食品廠生產的綠豆冰沙,生產日期為2018-06-06,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9.3×104CFU/g,9.9×104CFU/g,8.6×104CFU/g,1.1×104CFU/g,8.1×103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2.5×104CFU/g。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90CFU/g,50CFU/g,100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大腸菌群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七)標稱為淮安市淮陰區凈水1號純凈水廠生產的凈水1號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為2018-05-23,銅綠假單胞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2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 250 mL,0CFU/250mL,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理化測試中心。
(八)標稱為淮安區淮城鎮銀河純凈水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為2018-05-21,銅綠假單胞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1CFU/ 250mL,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理化測試中心。
(九)宜興環科園木橋頭副食店銷售的,標稱為丹陽市恒鑫醬醋廠生產的白醋,生產日期為2018-01-06,總酸(以乙酸計)檢出值為1.93g/100mL,標準規定不低于3.50g/100mL。檢測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王國宇(團結河農貿市場)銷售的豇豆,生產日期為2018-06-09,滅蠅胺檢出值為1.2mg/kg,標準規定不超過0.5mg/kg。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十一)鹽城世紀聯華超市有限公司阜寧店銷售的,標稱為寶應縣昌元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蜜汁糯米香藕,生產日期為2018-04-23,商業無菌檢驗結果為非商業無菌,國家標準規定應該符合商業無菌要求。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十二)阜寧縣德惠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宿遷市百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可樂排骨,生產日期為2018-01-01,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3.0×105FU/g,70CFU/g,<10CFU/g,50CFU/g,4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104 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十三)濱??h東坎鎮加多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如皋市天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鴨翅,生產日期為2018-02-07,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3.0×105CFU/g,6.4×102CFU/g,>3.0×105CFU/g,3.5×104CFU/g,>3.0×105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104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十四)阜寧縣施莊鎮歡樂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淮安市淮安區馬北童林酒廠生產的白醋,生產日期為2018-04-10,總酸(以乙酸計)檢出值為2.30g/100mL,標準規定不低于3.50g/ 100 mL。檢測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十五)南京市江寧區華曉貿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為南京市下關區利寧炒貨食品廠生產的奶油味花生米,生產日期為2018-04-24,黃曲霉毒素 B1檢出值為81.2μg/kg,標準規定不超過5μg/kg。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十六)常州瑞和泰食品有限公司湖塘店銷售的,標稱為常州瑞和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溧陽市萬得福農業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剝筍,生產日期為2018-04-29,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0.06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蘇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十七)淮安市淮城鎮大潤發瑪特控股陳綱加盟店銷售的,標稱為南京三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滿口香花生,生產日期為2018-05-23,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74g/100g,標準規定不超過0.5g/100g。初檢機構為揚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復檢機構為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十八)標稱為江蘇艾美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上海赤豆王冰棍,生產日期為2018-05-21,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1.3×106CFU/g,2.9×105 CFU/g,8.7×105 CFU/g,1.1×106 CFU/g,2.6×105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2.5×104 CFU/g。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720CFU/g,660CFU/g,830 CFU/g,540CFU/g,50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大腸菌群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檢驗機構為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九)標稱為鹽城市潤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瓜子奶香味,生產日期為2012-06-03,霉菌檢出值為180CFU/g,標準規定不超過150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南京、無錫、徐州、南通、常州、蘇州、鎮江、揚州、連云港、泰州、鹽城、宿遷、淮安等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各有關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應于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控制措施,3個月內向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請撥打12331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公告。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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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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