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茗宇茶葉有限公司生產(分裝)的宜興紅茶涂改生產日期
近日本刊收到江蘇消費者楊先生的投訴,投訴內容為楊先生于2018年9月19日在江蘇省宜興市“宜興大統華超市城中店”購買茶葉,生日日期被涂改,廠家重新噴印了虛假的生產日期。
2018年9月19日上午楊先生來到位于宜興市237號的大統華宜興城中店,購買了由無錫市茗宇茶葉有限公司生產(分裝)的,品名為“宇捷宜興紅茶”4盒,超市結賬金額為516元。
買回茶葉后楊先生無意的看了一下生產日期,結果標明生產日期2018/06/22日上方有明顯的涂改痕跡,趙先生以為自己看錯了,結果用強光照射涂改部分后發現標明的時間為2017/11/20日。標明的生產日期比涂改的生產日期延后了7個月。。。。。
楊先生覺得自己上當了,便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第(十)條: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首負責制和懲罰性賠償,消費者可根據條款規定向食品生產者或經營者提出賠償要求.
根據楊先生的投訴,《食安中國網》向廣大消費者發出消費提醒,請廣大消費者在購買無錫市茗宇茶葉有限公司生產(分裝)的各類茶葉時注意查驗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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