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行政處罰規定及其適用工作坊成功舉行
2019年12月11日,山姆•沃爾頓食品安全工作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行政處罰規定及其適用工作坊在中國人民大學成功舉辦。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進一步細化了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其中包括細化相關的義務要求,以提高違法成本;針對條例新增的義務性規定,設定嚴格的法律責任;細化屬于情節嚴重的具體情形,為執法中的法律適用提供明確指引,對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從重從嚴處罰;落實“處罰到人”制度等。解讀這些既有要求以及了解后續的配套規定有助于生產經營者的合規管理和各地監管部門的行政執法。
因此,本次工作坊聚焦《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行政處罰規定及其適用,來自國家和地方監管單位、學術界、業界等約20位代表參與討論并交換了意見。
與會期間,來自實務監管部門的參會代表一是從立法層面介紹了如何通過實施條例的規則設定和細化來落實四個“最嚴”對于食品安全監管的要求,尤其是處罰到人等新的制度安排;二是從執法層面反饋了落實實施條例將會遇到的執法難問題。來自學界且長期參與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的專家代表介紹了如何從法理研究來規范《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新規定的行政處罰要求,包括從解釋既有規定和細化行政裁量來約束相關的處罰要求。來自行業協會和企業的代表表示根據實施條例進一步提高企業合規建設的重要性,但也希望通過進一步的規范為相關的合規工作提供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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