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召開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食品安全工作現場推進會
6月26日上午,市創衛辦食品安全部組織召開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食品安全工作現場推進會。會議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調研員李本福主持。市創衛辦、市城管局和市工商局業務負責人,各城區(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管副局長、局創衛辦負責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科室負責人,以及市創衛辦食品安全部辦公室人員參加了會議。
參會人員首先現場參觀江南區平西農貿市場及周邊食品“三小”經營單位及建筑工地食堂,實地了解亮證經營、“三防”設施整改等相關情況。隨后,召開迎接創衛復審食品安全工作推進會。會議傳達了6月14日全市創衛復審工作推進會精神,通報了市創衛辦食品安全部近期督查驗收情況,聽取了江南區局、邕寧區局、東盟經開區局經驗介紹,并就創衛復審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整改工作進行了交流座談。
會議對下一步創衛復審食品安全工作進行了強調部署,要求各級有關部門要認清形勢,持續增強創衛復審迎檢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嚴格對照創衛標準,嚴格按照整改時限,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整治行動,確保我市食品安全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
近日,記者從黑龍江省政府食安辦獲悉,2017年7月開始,黑龍江省開展了為期1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行動,依法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
銷售假冒“茅臺”酒案。2017年11 月,在公安部的統一指揮下,鶴崗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成功告破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盧某某等7名,查獲尚未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貴州茅臺”5000余瓶,價值達1000萬元。該案已于今年2月移送至鶴崗市東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保健食品虛假宣傳廣告案。2017年9月,佳木斯市工商局發現李某在佳木斯廣播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發布的保健食品廣告涉嫌虛假宣傳,經查實,李某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二)項及第四十六條的有關規定。佳木斯市工商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廣告發布,并處以罰款3萬元。
經營無標簽預包裝食品案。今年1月,綏芬河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專項檢查中發現,俊杰商務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380袋預包裝食品“螃蟹肉替代品”無食品標簽,存在經營無標簽預包裝食品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決定對其給予警告,沒收違法經營食品,沒收違法所得20元,并處以罰款1.9萬元。
網絡商家發布違法廣告案。2017年8月,哈爾濱市道里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舉報,稱天貓店鋪“樺南仙紫旗艦店”內銷售產品的廣告語涉嫌誤導消費者。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九條,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并處罰款1萬元。
無經營資質擅自銷售保健品案。2017年11月,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公安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阿蒙食品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經查實,負責人王曉輝無工商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監管部門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相關內容,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960元,并處以罰款3000元 。
其他典型案例還包括,陽光伊美時健康生活館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案、中豆食品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產品案、誠全食品經銷有限公司銷售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商品案。

相關熱詞搜索:南寧市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