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啟動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詳情介紹
6月29日上午,德州市食藥監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德州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制定實施情況及“德州、滄州、衡水”食品藥品稽查(偵查)協作聯動區工作情況。
記者在發布會現場了解到,2018年4月25日,德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德州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已于5月1日起施行。獎勵分為三個等級:屬于一級舉報獎勵的,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4%至6%(含)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2000元的,給予2000元獎勵;屬于二級舉報獎勵的,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2%至4%(含)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1000元的,給予1000元獎勵;屬于三級舉報獎勵的,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1%至2%(含)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200元的,給予200元獎勵。違法行為既沒有貨值金額也沒有罰沒款金額,但舉報內容屬實的,可視情形給予200元至2000元獎勵。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內部人員舉報的,可按照上述標準的兩倍計算獎勵金額。鼓勵社會公眾直接向違法行為發生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涉嫌重大違法犯罪或者跨區域違法犯罪的行為,可直接向德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社會公眾可通過“12331”電話、網絡、信件、走訪等渠道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鼓勵實名舉報。
德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跨區域的稽查聯動協作,2017年11月,德州市食藥監局聯合公安部門發起建立了河北山東交界的“德州、滄州、衡水”食品藥品稽查(偵查)協作聯動區,深化魯冀交界地區的稽查執法區域協作。今年上半年,依托稽查聯動協作區平臺,德州市食藥監局不斷深化稽查跨區域協作。進一步完善稽查協作區市、縣、鄉三級通訊錄,暢通聯系渠道。牽頭組織開展魯冀交界地區農村食品安全專項稽查行動,德州、滄州、衡水三地聯動,形成有效合力。積極推進協作對接,組織基層單位開展了實地協查、座談交流等工作。不斷深化聯席會議,進一步加大合作,深化交流,為跨區域稽查協作提供了良好平臺,確保省際交界處公眾飲食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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