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谝宦米獾瓯涣P款5000元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屬于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因銷售3瓶超過保質期的飲料產品,近日,??谑泄鹆盅蠼洕_發區桂林洋大道一旅租店被罰款5000元。
據介紹,今年4月4日,根據群眾舉報,??诿捞m區食藥監執法人員依法對??谑泄鹆盅蠼洕_發區桂林洋大道126號??诿捞m水綠小旅租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該店貨柜內擺放2瓶過期的農夫山泉茶π柚子綠茶和1瓶過期的農夫山泉茶π蜜桃烏龍茶,旅租店相關負責人現場未能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隨后,美蘭區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存在的過期食品實施扣押強制措施,并于當日立案調查。
現查明,??诿捞m水綠小旅租店于2017年12月18日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于今年2 月份開始經營預包裝食品,當事人經營的2瓶規格為500ml/瓶的農夫山泉茶π柚子綠茶的生產日期均為2017年1月4日,保質期為12個月;1瓶規格為500ml/瓶的農夫山泉茶π蜜桃烏龍茶的生產日期為2017年1月10日,保質期為12個月。至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上述食品均已超過保質期。
因該店存在無證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的行為,近日,美蘭區食藥監局依法沒收3瓶過期飲料,并對該店處以5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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