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107批次樣品的結果批量出爐 3個批次食品不合格名單公布
日前,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抽檢,豆制品、酒類、糧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飲料等9大類食品共107批次樣品的結果批量出爐。抽檢結果顯示:有3個批次的食品不合格。
這三批次食品分別是惠州市惠城區亮記蔬菜批發部銷售的“姜”(鉛檢出值為0.229mg/k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0.1mg/kg的要求;以及惠州市惠城區鮮旺三鳥批發行銷售的“雞”(氯霉素檢出值為0.59μg/kg)和“鴨腎”(氯霉素檢出值為0.57μg/k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不得檢出氯霉素的要求。
據介紹,鉛是一種慢性毒物,具有蓄積性,攝入鉛含量超標的食品過多或長期食用,會蓄積在體內,影響大腦和神經系統,尤其會對兒童造成智力發育障礙和表現行為異常。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明確了鉛在該類食品中的最大允許限。不合格主要原因有可能說明生產企業對原料把關不嚴或者使用了鉛含量超標的原料生產設備、包裝遷移造成。
而氯霉素是一種高效廣譜的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和許多國家限制或禁止氯霉素在畜牧業中使用。我國《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在所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氯霉素。因此,在鴨肉、貝類中氯霉素不得檢出。長期食用氯霉素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腸道菌群失調,導致消化機能紊亂。人體過量攝入氯霉素可能引起人肝臟和骨髓造血機能的損害,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和血小板減少、肝損傷等健康危害。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在抽檢結果出爐后及時移交給惠城區市場監管局對未售出食品進行了查封,對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有關查處情況請留意惠城區市場監管局對外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
其他104批次產品的檢驗結果均為合格,包括:豆制品2批次、酒類4批次、糧食加工品8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用農產品80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速凍食品1批次、調味品1批次、飲料4批次。
【記者】駱國紅
【通訊員】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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