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酸菜魚餐廳賣過期食品 換來5萬元罰單
食品安全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近日,義烏市市場監管局廿三里市場監管所接到舉報,稱廿三里街道開元南街的一家酸菜魚店,店堂和廚房的衛生條件都很差,要求進行查處。
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趕赴該店進行檢查。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店廚房衛生條件確實較差,當即責令該飯店停業整頓。同時,執法人員在現場還發現該店冰箱里售賣的8瓶某品牌牛奶已超過保質期,該批牛奶生產日期為2015年1月1日,保質期為15個月,至今已超過保質期近一個月仍在售賣。
另外,在該店食品貯藏區,執法人員又發現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其中包括某品牌“紅油腐乳”4瓶,已于2015年9月27日到期;某品牌開袋即食“海蜇邊”17袋,于2016年2月6日到期;某品牌開袋即食“海蜇頭”26袋,已于2015年12月5日到期。這些食品原料都已超過保質期幾個月仍在使用,餐廳的這種行為實屬令人發指。
執法人員當即對上述食品予以扣押,并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立案查處。餐廳負責人丁某稱這些食品原料是更換菜單菜品之前使用的,一直放在食品貯藏區沒有檢查,牛奶是因為放在冰箱最內側區域所以沒有及時發現已經過期,這些全都是他們管理不嚴、沒有及時定期地清查臨近保質期食品造成的。
根據新《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5~10萬元罰款。因此,廿三里市場監管所決定對該飯店作出沒收違法經營食品、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面對處罰,丁某表示這次教訓很沉重,今后一定吸取教訓,嚴格規范經營,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查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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