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和:風險治理理論是食品安全工作金鑰匙

2016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主場活動暨第八屆中國食品安全論壇6月14日在京舉辦。中國食品安全論壇為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主題活動之一,邀請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嘉賓圍繞宣傳周主題演講,并有多個分論壇活動。圖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
6月14日,第八屆中國食品安全論壇在京召開。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在主題為“風險交流與食品安全”的分論壇上表示,風險治理理論,是食品安全法律設計的基石,它是理解整個食品安全工作的金鑰匙。找到這把金鑰匙,就找到了食品安全治理的切入點,抓住了食品安全治理的著力點,搶占了食品安全治理的制高點。
以下是發言全文:
各位同仁上午好!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于去年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新的《食品安全法》施行以來,很多專家學者都作出了自己的評價,有人說它最嚴,也有說它最新,這些評價是貼切和恰當的。如果用最簡潔、最全面、最深刻的語言來概括這部《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和要義,我想應是《食品安全法》的第三條,該條規定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管制度。
《食品安全法》這一規定確定了我國食品安全工作的三大基本原則,或者說是三大基本理念,就是風險治理原則、全程治理原則和社會治理原則,或者說風險治理理念、全程治理理念和社會治理理念。其中全程治理和社會治理是風險治理在時空方面的安排。所以說風險治理理論,是食品安全法律設計的基石,它是理解整個食品安全工作的金鑰匙。找到這把金鑰匙,就找到了食品安全治理的切入點,抓住了食品安全治理的著力點,搶占了食品安全治理的制高點。
人類自誕生以來,就與各種風險進行著長期不懈的斗爭,但是把風險治理理論全面系統地引入到食品安全領域,并把它作為食品安全制度的理論基石,時間并不遙遠。2006年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出版《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國家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應用指南》,確定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交流在內的食品安全風險治理體系,應當說從這時起,食品安全工作進入了治理的新時代。
對食品安全風險的認識大體經過萌芽、探索和成熟三大階段,風險治理理念的提出在的發展史上具有轉折點的重大意義,標志著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正在從經驗治理向科學治理、從被動治理向能動治理、從結果治理向過程治理、從危機治理向問題治理、從傳統治理向現代治理的快速轉變。
從哲學的角度來講,安全和風險對立統一、相生相克、此消彼長?!兜赖陆洝酚幸痪湓?“有與無,此二者,同出而異名。”安全和風險同樣是同出而異名,恰如《道德經》所說“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聲音相和,前后相隨,恒也”。“恒也,貫穿于食品生產經營和監督管理的全過程。如果說食品是大世界,安全和風險則是這個大世界的太極兩儀,只有在安全和風險的對立中研究食品安全,才能把握食品安全的奧妙,同樣只有在安全和風險的統一中來把握食品安全,才能掌握食品安全的真諦。離開風險談安全、離開對立談統一,應當還沒有真正把握食品安全的全部價值和根本要義。
在2009年《食品安全法》初步引入風險治理理念,2015年《食品安全法》在風險治理上有三大亮點:
第一,從風險治理地位上看《食品安全法》把風險治理作為法律制度設計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理念,以風險治理來統領食品安全的各項制度設計??梢赃@么講,理解了風險,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了全部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全部食品安全法律行為,全部食品安全法律責任的本質和精髓。
第二,從治理結構上看,在風險評估、風險管理的基礎上,新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風險交流,雖然只有一條,但是它是一個“篇章”,風險交流從此成為一種制度安排。我國食品安全風險治理體系,從制度上、理論上得以完善。
第三,過去風險治理理論主要通過體現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和標準等抽象規則上,新的《食品安全法》,將風險治理從抽象轉向分類管理、責任約談等具體規則,從抽象到具體、從宏觀到微觀,食品安全風險管理不斷深入。
應當說新的《食品安全法》把風險治理理論貫徹到底。今天這次論壇圍繞著風險交流與食品安全進行,如何來理解風險交流呢?我想能不能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一步認識。
第一,要從完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上謀篇。2009年,第一版《食品安全法》公布的時候,當時起草這部法律的人追問的是食品衛生與食品安全之間的關系,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訂過程中,人們拷問的是在食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之間的關系。最早有一個詞,叫“食品衛生”,后來有了“食品質量”,最后有了“食品安全”。眾所周知,食品安全是最低要求,是強制保障,食品質量是層次選擇。如果說食品質量主要是從科學性這一維度去考量,食品安全除了科學性一個維度外,還在一定程度上強調社會性和政治性,食品安全工作要善于從科學性、社會性、政治性三維角度進行考量。從風險治理結構來看,風險評估屬于科技問題,風險管理屬于行政問題,風險交流屬于社會問題,離開科技性、行政性、社會性,風險治理是不完善的。新的《食品安全法》確定的風險交流制度。在整個食品安全風險治理體系中,風險交流目前來講是薄弱的,發展空間也最大。
第二,要從提升風險交流制度層級上來布局。大家知道,《食品安全法》是由若干制度構成的一個體系,有些制度由國家建立,有些制度則由企業建立,讀《食品安全法》,你會發現有八個制度是由國家建立的,國家建立制度和企業建立制度有什么不同?國家制度更加強調國家在制定和實施制度中扮演重要角色,承擔更多責任。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食品全程追溯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特殊食品嚴格監管制度、統一食品安全平臺制度,是由國家負責建立的,其他制度更多是由企業等各自建立的。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是什么一個制度呢?專家在研究當中都希望把風險交流制度和風險監測制度、風險評估制度同樣作為一個國家建立的制度,我們希望在《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當中確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制度。
第三,要從強化食品安全風險調控力度上深化。過去研究食品安全風險,考慮更多的是食品安全的原發性風險,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時代,更要考慮食品安全的后發性風險。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從本身來講也是風險的防控,有時候科學方面的風險不大,但是社會方面的風險可能會放大,成倍數地放大。研究食品安全的后發性風險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第四,要從強化風險交流基礎建設上著手。剛才各位專家學者對我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的實踐和探索進行了很好的闡述,特別是圍繞制度和方式建設,發表了真知灼見,應當說這些年在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方面有了很大的成長和進步。但是總的來看,風險交流還處于探索階段,仍然需要強化,在食品安全領域還有很多最基礎的東西,比如說安全、風險、隱患、危害等等,還存在著內涵不定、外延不清的現象。比如說食品安全中的“安全”就有多少種含義。從我的初步研究來看,“安全”至少包括實施安全、法律安全、絕對安全、相對安全、動態安全、靜態安全、顯性安全、隱性安全、過程安全、結果安全、現實安全、未來安全、個體安全、公共安全、客觀安全、主觀安全等等,你在說安全,我也在說安全,但是此安全并非彼安全。如果沒有語言的共同體,就很難建立利益共同體,更難建立命運共同體。所以本著科學的精神、開放的心態、負責的態度,科學全面及時地進行風險交流,明確具有的含義,你會發現有時候就會喚回癡迷者,一語驚醒夢中人,所以食品安全風險交流確實魅力無限。
第五,要從提升風險交流藝術水準上推進。用簡潔的語言來講清復雜的問題,本身就是一種藝術水準上的推進,就是一種大智慧。真理從來不復雜,但樸素的真理讓所有的利害相關者誠服去接受,去理性地認同,則是一項非常艱苦的工作。無論東方還是西方,大家都說大道至簡,簡約為美。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如何能夠做到大道至簡,簡約為美也需要深入思考。
多年前我訪問過美國西部的一個美麗的大學,聽說中國人來到,一個美國大學教授非常興奮地找到,說帶來了州長頒布的獎牌,他說非常感謝中國。我就問他為什么感謝中國?他說他研究人民調解制度,人民調解制度是“東方一枝花”,其發源地在中國,當時我聽了以后感到非常震驚。我問他是如何研究的,他告訴我是如何從社會學、行為學、文化學等方面進行研究和推廣的。他很興奮,我也很陶醉,我覺得人民調解工作美輪美奐。我相信,人民調解工作能成為一種藝術,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更應該成為一種藝術。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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