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食品全鏈條質量狀況可查 相關記錄保存兩年以上
10月1日起,保健食品、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糧食等食用農產品從田間到餐桌全鏈條質量狀況將可查詢。日前,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試行)》,實現食品從原輔料到消費者全鏈條質量狀況可查詢。
食品追溯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辦法規定,縣級以上政府統一負責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追溯工作,落實實施食品安全追溯的管理機構、人員,將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協調機制,建設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扶持食品安全追溯示范區和重點企業,配置追溯設施設備和查詢終端。
此外,辦法還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等各職能部門的責任進行了劃分。
鼓勵有條件的生產經營者、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開發并推廣使用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統,建立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平臺。食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應當與食品藥品監管、農業、商務部門負責建設的監管信息系統進行對接。
消費者有權通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專用查詢設備等,查詢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來源信息。食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也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向其提供追溯農產品和食品的來源信息。
農產品相關記錄保存兩年以上
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安全追溯實行種養殖檔案制度和產地準出制度。其中,優先將生豬和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志食用農產品納入追溯范圍,實現食用農產品生產和進入市場、加工企業前的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的可追溯。
優先完成保健食品、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糧食及其制品質量安全追溯,逐步推廣到其他普通食品,實現食品從原輔料采購、加工、儲存、運輸、銷售全環節可追溯。
從事食用農產品生產、收購、儲存、運輸的生產者和經營者,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承擔食用農產品追溯工作,真實全面記錄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農事操作和質量控制情況及產品銷售對象,記錄應保存兩年(含)以上。
可追溯查驗的信息包括動物疫病、植物病蟲草害發生和防治情況;動物屠宰、捕撈日期;植物收獲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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