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男子為皮凍賣相好 往里加工業明膠被判刑
寶雞市一商販為了自己制作的皮凍有個好賣相,竟然添加工業明膠等非食品原料。近日,金臺區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 2萬元。這也是金臺法院辦理的首例食品犯罪獲刑的案件。
案件回放:
石某某在金臺區經營一家涼菜批發店。今年 1月,他在自己居住的房子內制作皮凍,制作過程中使用了非食品原料工業明膠、硫黃鋁銨(明礬)作為原料加工為白色肉皮凍,欲對外銷售進行牟利。 1月 29日,辦案民警接到舉報線索后,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從石某某的住處查獲未銷售的白色肉皮凍 3筐( 57.75千克)、工業明膠 2袋( 45.8千克)及硫黃鋁銨等物品。經市食品藥品檢驗鑒定中心鑒定,查獲的白色肉皮凍中鉻、鋁含量超過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為不合格產品。
法庭審理:
最近,金臺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辦案法官認為,被告人石某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鑒于石某某在庭審中能自愿認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故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法官說法:
金臺法院刑庭法官韓宏哲: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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