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企業是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第一責任人
意見稿表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是記錄全程質量安全信息。意見稿要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第一責任人,應當作為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與標準等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履行追溯責任。
意見稿指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與標準等規定,指導和監督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統籌、協調、推進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注重同農業、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溝通協調,促使食品、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有效銜接。
意見稿還指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數量多、工藝差別大、規模水平參差不齊,既要堅持基本原則,也要注重結合食品行業發展實際,分類實施,逐步推進,講究實效,防止“一刀切”。
據了解,意見稿所指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包括食品生產企業,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企業,餐飲企業,食品、食用農產品運輸、貯存企業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依法監管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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