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提出食品安全監管“五年計劃”
構建食品安全責任和監管體系
近年來,包頭市食品安全形勢保持穩定,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基礎薄弱、違法違規行為偶發的問題仍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回應人民群眾強烈的食安愿望,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
為此,包頭市以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為載體,以“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加強政府監管與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為原則,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加快構建嚴密高效、社會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嚴格落實責任,構建食品安全責任體系;深化機構改革,構建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大源頭治理力度,確保食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
構建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方面,包頭市將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夯實食品監管基層基礎,健全監管協作機制。
為確保食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包頭市將持續深入開展以禁限用農藥、獸用抗菌藥、“瘦肉精”和畜禽水產品違規使用抗生素為重點的專項行動;落實食用農產品種植、畜禽水產養殖等環節管理制度,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切實加大土壤、水、重金屬污染治理力度和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牧業投入品使用控制力度,牢牢把住生產環境和農畜產品生產第一關口;開展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志等安全優質品牌食用農畜產品。
加強生產經營全過程監管
為實現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監管,包頭市將突出風險防控,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監管;構建“四級+第三方”檢驗檢測體系,強化技術支撐能力;構建信息化和追溯體系建設,強化智慧監管能力;嚴格屬地管理責任,實現監管“四有兩責”;開展示范創建,全力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包頭建設;構建社會共治格局,努力提高公眾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包頭市加強市、區(旗縣)、蘇木(鄉鎮)、食品生產經營者四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著力打造以市檢驗檢測中心為重點,以區(旗縣)食品實驗室為支點,以蘇木(鄉鎮)基層站所快檢設備為補充,以食品生產經營者自檢實驗室為基礎的“四級+第三方”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加快推進市食藥檢測中心與進出口檢驗檢疫局動植檢綜合實驗室資源整合,提高全項檢驗檢測能力和水平,全力打照自治區重點實驗室。
今年年底前,包頭市將建成涵蓋執法人員監管信息查詢和消費者追溯信息查詢的智能手機APP終端查詢系統。未來建成食品藥品安全指揮中心,逐步實現投訴舉報、實時監控、在線監管、移動執法、食品追溯、全民監督等六大功能,進一步提升我市食品藥品安全治理能力和總體水平。以乳、肉、糧、油、酒等類食品為重點,在超市、集貿市場及大型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擴大追溯體系建設試點范圍。推進乳及乳制品、牛羊肉及制品、馬鈴薯、白酒等自治區特色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建立質量追溯體系,在2017年年底前實現重點食用農畜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可查詢、來源可追溯、過程可控制、責任可追究。
各地區、各部門要全力推進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和食品藥品安全包頭建設工作,到2017年全面完成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整體建設目標。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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